崔秀宁道:“林必举最适合担任岛上移民的民政主官。”
李洛道:“理由?”
崔秀宁解释:“第一林必举是秀才,文化素质和眼界肯定不会差。
第二,此人四十来岁,做了十年村长,不但治民经验够了,年纪也最合适。
第三,此人性格比较果断,有实干精神,为人也最为正直。
第四,此人没有什么野心,是合格的执行官。”
“警察说的对,我也最中意林必举。只是说不出来理由。”李洛点头赞同。
崔秀宁继续道:“梅全禄年纪太大,又太圆滑。吴镇楼呢,私心较重。还有其他人,也都不如林必举合适。”
李洛道:“好,那就让林必举当海东公司经理。”
两人计划把后世的宝岛正式命名为“海东岛”。但不设置府县,以免万一被元廷知道惹来大祸。
什么县令,知府,屯田使,都是听起来很威风的正式官名,李洛也很想用。可一旦用了,被元廷探知就是铁打的谋逆案。
要知道,明年(1281年)元朝就会在距离宝岛百里的澎湖岛,设置澎湖巡检司。
虽然元朝澎湖巡检司并不实际管辖百里外的宝岛,也不会登陆宝岛,但不代表到时它对宝岛一定全然不知。
万一被澎湖巡检司探知岛上还有人设立官府,自封官职,那绝对会招来元军水师的围剿。
所以,最妥当的法子,就是“有官府之实,无官府之名”。海东公司什么鬼?公司经理又是什么鬼?没听过啊!肯定不是官。
那就不可能是建政谋反。
“海东公司”就是在这种安全考虑下出台的。
名义上,海东公司是在洛宁社旗下。公司之下分为开荒处,开矿处,渔业处,灌溉处,工匠处,交通处,建筑处,文教处,田租处,海盐处,收支处等十几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