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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或者是转身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甚至从你身边走过连个眼神都懒得施舍的陆子由来说,她不要太受欢迎。而这次发来请柬的人,就是秦蒙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名字叫席帅。这同学是男的,陆子由完全没想到。长得憨厚老实一张脸,丢在人群中都找不到,倒是身高不错,站在那的时候会不自觉的摆出军姿,应是退伍回来的。他见到秦蒙过来,露出一排大白牙,带着新娘打招呼,还会害羞的挠头,笑着说,“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如果说岁月一定能改变人的话,席帅肯定是那个例外。从小学到大学,他都这么可爱。秦蒙大方地伸出手,眨着眼睛道,“恭喜你啊,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其实,新娘她也认识,只是不熟,当初跟秦蒙一个班的,从大一就喜欢席帅,默默付出的那种。两方寒暄过后,她携着陆子由在礼金单签名。是一个大红包,从她自己小金库里拿出来的。陆子由看的眼馋,平时买瓶化妆水都要嘤嘤唧唧半天的小财迷,怎么今天对着别的男人就大方起来。席帅家里条件还算不错,退伍转业后做电商生意赚了不少,自小节俭的他对婚礼却毫不含糊,包了榆城最为高档的酒店办婚宴,礼堂宽敞明亮,金碧辉煌,被婚礼策划打造成美轮美奂的宫殿。来宾都有名牌,两人按号入座。新娘挽着父亲的胳膊,从红毯那头走过来,席帅还未接到人,便哭了个泪流满面,铁骨铮铮的汉子冒着鼻涕泡,越擦越厉害。众人哄堂大笑,吵着让他跑着接新娘去。秦蒙也跟着笑,拉着陆子由道,“你要记住他。”“怎么?他都结婚了还要做我情敌。”陆子由冷笑着把她碟子里的鲍鱼夹走。婚礼进行曲悠扬的盘旋在礼堂上空,包裹着每个参加的人,把幸福从里到外的浸透在空气之中。他听见身边的人凑过来,很小声很小声地趴在耳边,吐着温热的气息,“十六岁我自杀的时候,是他把我救回来的。所以你要记住他,如果没有这个人,你就要单身一辈子了。”话音落下,气息也渐远。他侧头去看,小姑娘已经跟着身边的人去起哄,嘴角弯的要上天,琉璃般的眼睛里都是祝福与高兴。没问她为什么自杀。甚至头尾都不必在意,只需要过好未来,在他这里幸福就好。他想了想,还是把鲍鱼喂给了她。婚宴散场,新娘新郎转战楼上酒店部,她知道陆子由不喜欢太吵的场面,便没有跟着去闹洞房,众人挥手作别,两人牵着手上了电梯。只下了两层就被人叫停,门在开关之间,便又多了几人在这同享空气。扑面的烟酒味也跟着进来,秦蒙晚上饮料喝的多了,喉咙不舒服的咳几声。忽听见旁边气急败坏地声音传来。“臭小子,现在连声爹都不喊?教养被狗吃了?”秦蒙方才被宴席的空气憋闷的头晕,此时又因为咳嗽而缺氧。或许吧,总之她要为自己找个借口,否则怎么解释她嘴贱的回了一句。“嗯,被你吃了。”之后死一般的寂静。☆、四十八天天底下第一次见到未来公公就骂他是狗的。<', '')('分卷阅读68 (第2/2页)
/br>秦蒙应该独一份的。电梯缓慢的下落,电子屏上的数字似乎不像平时变化飞快,狭窄的空间里面,似乎有说不出的凝重。那人身边还站着几位年纪不轻的男人,应是被这句回嘴吓到了,面面相觑站在那里,教训也不是,纵容也不敢。唯一有反应的,便是陆子由。只见他嘴角挂着浅浅的笑,伸出大手揉了揉她精心编的辫子,眼中有种吾家有女初成长的欣慰,点头道,“说得好。”这下空气不光凝滞,还带着寒冷。斜下里忽然窜出一支拐杖,带着力气打来,秦蒙下意识抬脚。愣是把那拐杖踩在脚下。啧。这是天生的八字不合,秦蒙干咳着后退,拐杖上的力忽然消失,男人趔趄了一步,怒目而视。宽阔的肩膀挡在身前,她望了望电子屏,总算快到了。“叮”一声响,电梯外站着职业微笑的服务员做了“请”的手势,宽厚的大手握紧她,另一只手恶作剧般的狠狠拉了她羽绒服上面的两根带子,瞬间一张脸就被帽子紧紧地包裹住。然后她听见陆子由沉沉的声音,响在帽子外有点发闷。“陆先生最好不要随便动手,不然我也让您尝尝看守所的滋味?”言语中无半点尊重,但也没有恨意。更多的是厌恶,是嫌弃。如果要是会魔法,他也许会瞬移出他的视线,或者挥挥手让他消失。三月的暖和天,夜晚却是冷的。即使穿着羽绒服,也还是觉得骨头疼。榆城永远都不会变得黑暗,时间越晚,灯火越亮,白日在外面看起来平庸的破旧建筑,这时在绚烂灯光的装饰下,一下子有了不菲的资质。来往穿着华丽时髦的男女,或醒或醉的进去出来。秦蒙扒在车窗上巴巴的望着外面华景,一瞬即逝的热闹不属于她。因为旁边这个男人心情不佳。紧紧地抿着嘴巴,眉头皱起来的纹路似乎能夹死一只苍蝇。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摸摸他的耳朵,带着示好的意味,他专心致志的开车,只从后视镜里看她两眼。“你别生气了,我当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故意要骂他的。”当场说人家父亲是狗,不高兴是正常的。秦蒙后悔的在心里给了自己两个耳光,想要治一治这张不把门的嘴。抓过她的手,分明开着暖气,却仍旧冰凉,像握了一支冰棍,陆子由牵着揣进自己怀里,心跳攥在她的手心中,“我没有怪你,我曾经骂他比这个狠,而且这人也没有什么好维护的。”她坐起身子,疑惑地望着他,像只松鼠谨慎,“那……你是因为见到他而不开心吗?”回想刚才电梯里的种种,陆子由其实心里没什么想法,离开家这些年,不是第一次偶遇那人。自己身为律师,很经常出现在榆城各大企业作为法律顾问,而他家大业大,做生意的手伸到这个城市中也没什么好奇,见到一两次也是必然。每次他都会骂,甚至想要动手,还似多少年前的混蛋样子。但哪里还有什么波澜,早就不应该存在心里的人,早忘记早算。所以自己为何会如此的不爽呢?他短暂的思索了一下,答道,“因为那个老混蛋,刚才差点打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