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本和里贝里颤颤巍巍地跟着芙琳女士走进杂志社。
不是吓的,他们并不知道芙琳是龙,有点冒冒失失的大姐姐和一头还没人高戴着领结看漫画的亚龙没什么好怕的。
主要是芙琳女士十分贴心地骑自行车载他们过来,谁知道自行车能骑得那么狂野!
站不住,根本站不住,感觉头晕目眩,十分想吐。
“你说的投稿指的是,这俩?”卓戈有些不确定地问。
不是他不相信俩看起来比艾莎还年轻的小孩,主要是他不相信这世界的漫画水平。
明明已经给出《火力少年王》这个范例了,换皮都不会,好像是还保持着艺术创作者的矜持,总想搞点深刻主旨,思想内涵。
完全不明白漫画先是一件商品,要刊印在最烂的纸上,便宜到几铜币一大本,看完就扔也不心疼,要优先具有图一乐的功能。
需要出个异界手冢治虫,教一教画师们什么叫娱乐艺术两开花。
目前为止,除了几个把传说故事漫画化的有点看头,还有個原本画讽刺漫画,现在转型单元剧场搞笑漫画,蛮有潜力,其他的都一眼不合格。
但还是缺个能一直吸引人的长篇连载,就是那种一画十几年的王道热血漫,一边让cp党磕拉,一边让战力党互怼,但最后友情羁绊什么的一喊,还是让所有人都热血沸腾的稳定印钞机。
“对,就是他俩,”芙琳回答,“一个负责编故事,一个负责画画,他们的东西和你小时候讲的光之国战士那些很像,所以我觉得你肯定喜欢。”
好家伙,捡着对食梦者是吧。
“画的什么看一下吧。”
罗本和里贝里很不好意思地交出稿子,包括旧版的《构装勇士》,新版的人设和怪设线稿,还有接近火柴人加大段文字的分镜稿,还不是连贯的。
“虽说我接受草稿投稿,但这是不是有点太草了。”
“对不起,主要是我也没想到会被直接拉来投稿,本来只是去看画展的……”
卓戈先看的是人设和怪设,只要设计做得够好,剧情哪怕很离谱也不缺受众,比如已经彻底放飞自我的某咒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