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不该许女子随军的,天下又不是没有儿郎了,平白坏了秩序和规矩。”秦王对明洛并没有什么成见,甚至还有淡淡的好感,不过军纪法度在此,他打从心底里不赞同女子入军营的这一事实。
“是。”房乔应了一声,兀自掉开了话题,往其他或大或小的军务政务上说开去。
次日早晨,明洛从其他几处大营巡视回来,便有药僮小跑着来寻她。
那是张士贵所在的方向。
她右眼一跳,停下脚步,问:“怎么了?”
药僮神色不算紧张,直奔主题:“张将军方才随前军一个副将走了,我和元郎去收拾床铺时发现枕边留了一枚扳指。”
扳指的夹缝处留着极细的血迹,看着成色已有好些个年头,明洛指尖捻过它端详了片刻,又掂了掂分量。
应是纯金的。
工艺上朴素大气,打磨地很是圆润光滑。
一看便是日用之物,内里还刻着一个小小的贵字。
“周围可还有其他遗留的东西?”明洛不禁觉得扳指有些烫手,脚步先于言语往那处走去。
药僮迷惘摇了摇头。
那就是把瓷瓶拿走了。
金扳指算作报酬。
一时间,明洛深深为自己的鲁莽和贪婪感到后悔。
这年头,她一个小娘子怎么好拿一个成年郎君的贴身之物?
这算什么?
说出去就是一桩风流艳事。
且古代男子成婚普遍偏早,张士贵这般显贵出身,又能在秦王府谋得一官半职,是在武德初年就崭露头角的将领,不说有妻有子,只怕早已妻妾成全,享尽齐人之福了。
麻烦的还在后头。
秦良来找她话别了,人还特别有想法,拎了条不知从哪儿搞来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