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狱那天,他直接去了村官儿子开的汽修厂,二话不说就用扳手打断了他的腿。
当天晚上,许北坐上了去纳市的长途车。
浓重的夜色中,他第一次感受到了复仇的快意,也第一次明白了暴力能带来的某种畅快!
初到纳市,他在一家夜总会做“少爷”,也就是服务生。
每天伺候那些醉醺醺的客人,被人呼来喝去,但他始终沉默地忍耐着。
直到有一天,他用托盘砸晕了一个想非礼女员工的醉汉。
这一幕正好被来店里消费的四眼看到。
“小子,有种。”四眼递给他一支烟,“想不想跟我混?”
就这样,许北开始跟着四眼,从打杂的小弟做起。
他不善言辞,但做事利落,下手够狠,很快就在道上打出了名声。
渐渐地,他成了四眼最信任的心腹。
那个曾经在村口目睹父母受辱的少年,已经变成了让人闻风丧胆的“小北”。
他的拳头变得更硬,心也变得更冷,唯独对四眼,他始终保持着最初的那份忠诚。
而今天,他又一次站在了暴力的旋涡中心,只不过这一次,他要为自己的名誉而战!
……
深夜的街道上,路灯在湿漉漉的柏油马路上投下一片昏黄。
小北蹲在一家小卖部的阴影里,烟头的火光随着他的呼吸时明时暗。
鸭舌帽的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他的眼睛,但那双眼睛却如同夜行动物般警觉地注视着街对面的富源宾馆。
宾馆门口停着一辆黑色别克,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倚在车边闲聊,随意地打量着过往的行人。
大堂里还有两个人,一个百无聊赖地按着手机似乎在发短信,另一个时不时起身去前台和收银员扯几句话,消磨时间。
十分钟前,项达利搂着一个穿红色吊带裙的女人走进宾馆。
女人踩着高跟鞋,笑声清脆得刺耳。
电梯上行的数字停在了3,小北将这个细节默默记在心里。
深夜的街道渐渐安静,偶尔有醉汉踉跄而过,或是情侣依偎着散步。
一个小时后,小北掐灭不知道第几支烟,喉咙里泛起一阵苦涩。
他不想再等下去了,这样的守株待兔显然不是个好主意。
起身的时候,他的膝盖因为蹲得太久而发出轻微的响声。
他沿着阴影移动,像一只灵巧的猫,钻进了宾馆旁边的小巷。
巷子里堆积着各种杂物,空调外机的嗡嗡声掩盖了他的脚步声。
消防梯的铁锈剥落在他手上,他毫不在意地擦在牛仔裤上。
手指扣住管道的缝隙,脚尖在墙面上找到着力点,他像壁虎一样悄无声息地向上攀爬。
二楼的一个房间窗户虚掩着,他戴着手套的手指猛的一砸,玻璃应声而碎。
跳进房间的时候,地毯吸收了他落地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