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人进林子了,这只吃上了瘾的猞猁又不敢去伐区袭击人,对于猞猁这种机敏的大猫来说,太过于危险了,毕竟这年头,深山林场里,枪是必不可少的。
也不知道这只猞猁是不是吃人吃得开了窍,或者它看到了那引起人在争抢金子,知道对于人来说,好是好东西。
所以,它就把金子叼了出来,然后把人引到林子里头捕杀。
不怕野牲口伤人,就野牲口开窍了,使用了超过野牲口理解范畴的方式去伤人。
在大众的理解中,这不是成精了,又是啥。
唐河他们现在奉旨打猎,自然又有了好处,至少杜立秋那个撅把子能换换了。
枪是胡庆春特意给留出来的,八成新的莫辛纳干,比武谷良那支还要好,比唐河当初使的那支也要好。
本来胡庆春把手一挥,直接给他们三支56半,可是唐河压着心动还是拒绝了。
不是不想要,而是56半太麻烦了。
拉大栓的枪丢了是一回事,56半整丢了,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杜立秋本来还叽叽歪歪的不想换,就稀罕自己的撅把子。
但是拿着莫辛纳甘打了几枪之后,抱着就不撒手了,真香啊。
这个活儿,就不能把三条狗都带上了,一百斤的猞猁,想想就知道得有多猛了。
再厉害的狗,就算是金包铁的大藏獒来了,也不够人家一爪子挠的。
所以唐河只带了更加机敏,更加稳重,也更服从命令的虎子。
自己有车就是方便,把所有的东西往面包车上一扔,装上防滑链的面包车还有暖风,可比冰箱一样的大卡车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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