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颖办事雷厉风行,当即电话命公司的律师团队,将那家化妆品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份合同,起草好。
加盖赵家公章后,立即送到潜龙山顶别墅。
收到赵颖命令的律师团队,不敢怠慢,立刻执行,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将起草好的股份合同,送到了山顶别墅。
郑少歌看都没看,直接丢给苏雨柔过目审阅。
确定没问题之后,苏雨柔便按郑少歌的要求,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加上律师起草并送来的时间,整个过程,前前后后不超过四十分钟。
这套流程若是放在平时,少说也得五、六个月才能走完。
这里面可不仅仅,只是签合同这么简单,单单就合同磋商这件事,就得耽误好几个月。
但在郑少歌这里,显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赵家都恨不得,将所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到郑少歌身上,区区一家濒临关门的化妆品公司而已,又算得了什么呢?
直到现在他们还觉得这份礼,送得太轻了。
怎么滴也得与山顶别墅的,价值相当才行啊!否则又怎能体现出赵家的诚意呢?
不过这是郑少歌自己要求的,想送别的公司他也不要,他们有什么办法?所以也只能就此作罢。
合同签完之后,这家公司的股份转让就算是完成了。
也就是说,自即日起,这家化妆品公司的所有权,就归于苏雨柔的名下了。
虽说这家公司,常年处于亏损状态,但不知怎的,苏雨柔却是觉得,拥有这家公司,比掌控苏家所有企业,还要幸福无数倍。
微一思量便明白了过来,归根结底概因这家公司,从始至终都独属于自己。
这是一种归属感,是以前从未有过的归属感。而这种归属感,是郑少歌给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