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1 / 1)

眼看那刀疤家丁就要去掀裙子,春香拼命挣扎,手脚不停的乱踢乱打,想要从压制中挣脱开来。
  突然,刀疤家丁身子一软,摊在了春香身上,没了动静。
  春香还以为是自己踢中了关窍,赶忙将家丁掀到一旁,拔腿就跑。
  还没等跑出二门,就被一道黑影拦住了去路,春香只道是家丁追了上来,拔下簪子便刺。
  季明烨赶紧开腔道:“停!停!姑娘,你倒是看清楚了再刺啊,刺坏了我林纸鸢可要找你算账的。”
  春香听到林纸鸢三字,顿时住了手脚,她借着朦胧的月光看过去,就见眼前人一袭黑衣,身形高大,不像苟宅家丁。
  春香试试探探的喊了一句:“黑背?”
  季明烨一边将蒙脸解下来一边说道:“当着我面叫就有点过分了啊。”
  ***
  林纸鸢和八目在一个巷子里远远的等着。
  眼看季明烨进入苟宅后半天没有动静,林纸鸢越等越担心,末了她对八目说道:“我还是去看一看。”
  八目一把将林纸鸢扯了回来:“嫂子好生等着,大哥不可能出事。”
  八目平心静气的样子稍稍安抚住了林纸鸢焦灼的内心,她坐下站起,一刻也闲不住,望眼欲穿只盯着苟宅看。
  忽然,她看到苟宅中飘起了一缕青烟,转眼就变成了大火,一个小小的火球凌空飞起,昭示着季明烨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
  成功了!林纸鸢和八目立刻跑出了小巷。
  林纸鸢开始大声叫喊:“着火啦,苟举人家着火啦,快出来看呀!”
  八目则是更损一些:“苟举人的小金库点着了,金子全漏出来了,快去捡啊!”
  一番叫喊下来,原本漆黑安静的街道立马变得灯火通明,人们纷纷走出家门,前往苟举人家附近观火。
  还有个别闲散人员,一听到金库着火,跑得那叫一个快,手里还拿着包袱盆桶,就要去趁火打劫。
  须臾之间,苟举人家的大火已经冲天而起,苟举人霸道,他所住的那条街没有旁人,只安置着苟举人的宅院和铺面,此时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由于苟举人平时横行乡里,所以此刻围观的人虽多,但连个救火泼水的人都没有,人们围着大火指指点点,笑骂不绝,都说苍天有眼。
  大火烧了足足三炷香的功夫,县里的潜火军才赶来救火,可惜火势太大,即使最后扑灭了,苟家的宅院和铺面也基本上焚烧殆尽了。
  季明烨虽然纵火,但也及时给出了警示,所以苟家并没有多少伤亡,人基本都逃出来了。
  苟举人跑得气喘吁吁,几乎断气,他拍着大腿大声哀嚎,急得双脚直跳,一面喊着救火,一面一个一个踢踹家丁,让他们进去将值钱的东西抢出来。
  家丁也不是傻的,嘴上叫得忠心,腿上只是不动。
  春香在着火之前就和季明烨翻出了院墙,此时正站在树梢上拍手称快。
  眼看火灭了下去,捕快也赶了过来查看火情,季明烨将春香放进苟宅,指了指方向说:“去吧,你知道该怎么做。”
  春香点了点头,捡起地上的黑炭在脸上抹了两把,抱着满怀的官服,往捕快方向奔跑,冷不丁的与一个捕快撞了个对门。
  春香跌倒在地上,抬头一看,整个人突然一愣,她辨了辨捕快的面容,不确定的喊了一声:“顺子哥?”
  小顺也认出了春香,忙将春香扶了起来:“春香,你没事吧,大火有没有伤着你?”
  小顺是春香的同村人,两家一向交好,如果春香没有被苟举人强行纳娶,也许就是小顺的妻子了。
  骤然相见,春香忍不住泪水涟涟,她刚想说些什么,就看到小顺眼神一动,竟将自己的外衣解了开来,披在了春香身上。
  春香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因为今晚要敷衍苟举人的缘故,所以穿得十分轻薄俗艳,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外面,看上去十分不雅。
  这一发现加重了她的窘迫,她嗫嚅着道了声谢,往外走去。
  小顺却拉住了她:“春香,难道你还想跟着苟举人?”
  春香猛地回过头,已是泪流满面:“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当然不想。”
  小顺心中一松:“那你还出去做什么?”
  春香不解的看着他:“什么?”
  小顺激动的握住春香的肩头,说道:“你既然不愿意跟着苟举人,那就跟我走,火势这么大,少你一个人是不会引起别人怀疑的,我将你远远的安置了,等风头过去,就和你成亲。”
  春香恍若梦中,不可置信的说道:“你要,和我成亲?”
  小顺坚定的点了点头:“当初你家出事,我只恨没有办法救你,这才当了捕快,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将你救出来,刚才我还以为你死在了大火里,我...我心都快碎了。”
  春香看着眼前牛高马大,语气却温柔至极的男人,激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小顺看了看四周无人,就要抱春香上墙。
  春香赶忙拉住他,小顺双眼一暗,问道:“难道你不愿意跟我走?”
  春香眼含泪水,笑着摇了摇头:“我愿意,但不是现在,你等我先报了仇,我一辈子都是你的了。”
  ***
  由于火势太大,连白县令也被惊动了,坐轿来看。
  苟举人一见白县令,立马号哭着扑上来:“白县令!肯定是有人故意纵火,你,你要为我做主啊!”
  苟举人正哭着,突然见到春香抱着一堆东西跟着一个捕快走了过来,还以为春香是帮自己抢出了钱财,忙走了过去:“春香,好孩子,你拿了些什么东西,是值钱的么。”
  春香冷笑一声,将一件衣裳抖落了开来。
  绯红衣料,仙鹤刺绣,犀角玉带,居然是一件一品官员的官服。
  苟举人看得身子一颤,回过神来,抬腿便踹:“好啊,你个贱|人,你要弃主!”
  小顺哪里会让他得手,立刻举刀一挡,苟举人重心不稳,生生被推飞了出去,摔了个狗吃屎。
  春香径直走到白县令面前跪下,大声说道:“大人,民女要状告苟举人强抢民女,打死家仆,为害乡里,私藏官服,民女手中的便是罪证,请大人为民女做主啊!”
  苟举人爬了半天也没爬起来,嘴里还抖抖索索的骂道:“反了,反了,一个贱丫头也敢告我,我是举人!”
  白县令看着春香怀里的官衣,宛如看到一堆白银在眼前闪闪发亮,他瞥了旁边的苟举人一眼,轻轻一咳。
  苟举人立刻会意,赶忙爬了过来,对白县令俯耳说道:“白县令,我还有田产,你先替我遮掩一二,等事情过去了,都好说,好说。”
  白县令看着窃窃私语的围观百姓,抚须沉吟。
  这大火只怕将半个松阳县的人都引来了,春香又当着众人的面喊冤,若自己要徇私,只怕很是要费一番功夫,况且苟家被烧得七七八八,虽有田地怕是也榨不出多少钱来,自己为他遮掩,到底值不值当呢?
  白县令转头去看春香,又想:若是自己要为这女子伸冤,私藏官服乃是重罪,政绩上记一笔是肯定的,但自己是走捐纳当的官,升迁路上已是无望,所以这政绩又不能换饭吃。
  白县令思考完毕,最终的心理天平偏向了苟举人一方,虽然苟举人遭难,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能捞一笔是一笔。
  白县令刚要抬手下令将春香关押起来,慢慢细审,忽然一只大白狗闯了出来。
  那白狗身上赫然披着一件蓝色的官服,摇头摆尾,只冲着苟举人跑去,显然就是苟举人豢养的家犬。
  春香看到白县令脸上阴阳变化,最后竟对着苟举人笑逐颜开,心内只叹季明烨料事如神。
  此时见白狗跑出,春香连忙说道:“大人,这白狗是苟举人的爱犬,平时苟举人喝醉了酒,自己便要穿绯红官服,给那狗穿蓝色官服。
  他还对大人指名道姓的辱骂,说大人就如同这狗一般,官服来得名不正言不顺,不配在他面前神气嚣张。”
  白县令将白狗身上的官服剥下来一看,果然和自己身上的官服形制一模一样,登时气歪了嘴巴。
  他拔过一个捕快的佩刀,抬手便将那白狗的头颅砍下,鲜血直喷了苟举人一头一脸。
  白县令拿着佩刀,指着苟举人的脸骂道:“这些话是你骂我的?嗯?”
  苟举人咧着嘴巴,还要辩解:“我没有,都是这丫头胡诌出来的,白大人你千万不要信啊。”
  白县令冷笑道:“胡诌?她才多大?哪懂得这些!如果不是你平日里就满嘴里胡沁带出来些苗头,她如何会知道这般胡诌?
  难怪你平时见了我拿腔作势,连句大人也不叫,原来是心里不服气啊,哼,还想做官?还看不上县令?那些大挑被挑上的老爷,哪个不是方头大耳,满脸富贵,就你这幅损样,还想做官,做梦吧!”
  那苟举人见大势已去,又被白县令说中真病,登时不管不顾的闹将起来:“呸!野狐禅,歪门邪道得来的官,还敢来教训你举人老爷......”
  白县令看苟举人居然还敢还嘴,揭自己老底,气得暴跳:“来人,给我把他的嘴堵起来!”
  旁边的小顺等不得一声,从地上抓起几把烂泥就要去堵苟举人的嘴,苟举人不肯张口,小顺一拳打在苟举人肚子上,趁他喊痛出声时将烂泥全灌进他的嘴巴里。
  白县令冷眼看着苟宅,摆出青天大老爷的架势,双手一挥:“给我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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