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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被美食淹没 完结+番外_231(1 / 1)

白衣芳哭得不行,几乎要晕过去,一直到路振宁把钱塞到她的手里,她才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抹着眼泪跌跌撞撞地往银行跑。
  第136章
  路振宁来燕大找路远之的时候,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时尉前两天听说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酱骨头店,味道非常不错,好不容易等到期末考试结束了,马上就拉着路远之跑去吃了,还美名曰是替期末聚餐试吃一下。
  燕大的期末考试周是所有人燕大学子的噩梦,考试前的一个月,图书馆就开始有人做长期的作战准备了,每天早上比管理员早到,在管理员开始赶人才走的比比皆是。
  时尉和路远之也不例外,尤其是时尉,他逃课逃得厉害,如果在成绩上证明不了自己的话,那么即将面临的退学风险就很大了。
  轻重缓急他还是分得清了,甜点屋和超市的扩张也被他安排到了较为靠后的位置,一切以考试为先。
  一宿舍的人全部开启了不眠不休的肝帝模式两点睡五点起随便什么时候眯一下是常态,好不容易结束了考试,除了时尉和路远之,其他人都准备去睡上几十个小时缓一缓了,连答案都来不及交换对照。
  时尉倒也想睡,但路远之的身体状态的确不太好。他自己忙起来有时候都不顾吃饭了,路远之那种早就熬习惯了更别说,考试的时候绷着,考完了一松懈,脸都苍白了几分。
  所以在睡觉之前,时尉想着先带他去吃点好的。
  酱骨头店的汤底加了些食补养生的药材,又是筋又是肉的,也能补补身体。
  所以不给路远之任何拒绝的可能,下午三点考完,时尉就定了个六点的闹钟,回来睡到闹钟响,他就一咕噜爬起来,闹着路远之就走。
  路远之还没睡足,一路上打着哈欠,耷拉着眼皮一副困得马上就要睡死过去的模样。
  时尉看着他困倦的样子有些心疼,有些后悔地想到,怎么不是让人买好了送过来,而是把他拉着过去吃呢?
  “要不你先会宿舍等着吧,我去买。”
  路远之的脑袋昏昏沉沉,时尉说完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慢慢吞吞地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路远之的饮食非常不规律,想起来了随便塞点东西,忘了就算了,被时尉养得时尉多了点肉的身体又瘦了下去,下巴尖尖的看着就没几两肉,苍白的脸、泛着乌青的眼袋、氤氲着红血丝的眼睛,怎么看状态怎么差。
  时尉虽然也熬夜,饮食虽然也不规律,但他知道吃了才有力气,想起来就往嘴里塞点东西,所以人看着虽然憔悴了一些,但还长了点肉。
  路远之是典型的那种饿着,那就稍微忍一下好了,忍着忍着就饿过头不知道饿了。时尉吃东西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可路远之大部分时间都吃不下东西,虽然为了时尉不那么担心勉勉强强啃了一点,但远远够不上他消耗的。
  时尉本来打算着暑假出国是奔着调查去的,但现在又有点改变主意了。要不趁着出国的这段时间带着路远之多休息休息吧,放松一下心情,再好好养养。
  现在虽然年轻不怕熬,但毕竟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呢。
  到了店里,时尉先要了一碗白粥,要了一点腊八蒜之类了,先让路远之开开胃。
  没有考试的压力,路远之的胃口也好了一些,喝了小半碗粥,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
  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些肉,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肉,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肉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
  吃这样的骨头,就得是双手并甩开架子地吃,路远之一开始有些放不下,更不想把手弄得油乎乎脏兮兮,所以好半天也吃不掉几个,但吃出味道真把架子放开了之后,路远之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骨头肉很香,啃肉的时候还能磨点骨头下来,软烂的肉和汤汁在炖煮的过程中变得十分入味,再配合着一起咬进嘴里的筋,酱香软烂又步伐又嚼劲,要是找到一根连着长长的筋的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吸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肉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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