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区。
小巴车停在一幢白色的房子前。
墙上挂着霓虹灯牌,上面写着“2001Odyssey”的字样。
“奥德赛?”
维克多喃喃着,脑海里想起了一款商务车的模样。
大白天的,夜总会里却有着不少人,不过他们并不是来跳舞的,而是约翰·班德汉姆请的群演。
此时正一个个或坐或站,三三两两的聊着天。
屋里的光线昏暗,因为没有窗户,所以开了氛围灯后,跟晚上的夜店没什么区别。
看到约翰·班德汉姆进来,夜总会的老板走上来笑呵呵的跟他拥抱握手。
“都准备好了,你们早点完工,晚上我还得开业呢!”
“放心,顺利的话会很快,但如果不顺利,也不会耽误你生意,我们明天过来接着拍。”
“OK!”
老板拍了拍约翰的肩膀,“那我先上去睡觉了,你们走的时候叫我。”
约翰·班德汉姆立即招呼剧组人员,开始架设摄影机,他们还支起了灯光,因为舞池实在太暗,拍出来只会是黑乎乎一片。
维克多则被安排去换衣服。
一件白衬衣,加一条喇叭裤,就是他的服装。
说实话,以维克多的审美来说,这衣服是真的丑,但也没办法,当前流行的审美就是这个样子。
穿好后站在镜子前,他将袖子挽起,露出一截小臂,衬衣扣子也解开了三颗,露出隐隐约约的胸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