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即问隔壁一个面相颇为敦厚的中年摊主,“您要不要剩下的鞋子?要的话,折本以五十块的价格出给您,您按二百块钱卖,不要的话我就收走了,明天不来了。”
那个摊主摇摇头,“我没那么大的本钱。”
一千多呢!
如果家里有一千多的积蓄,他也用不着出来,一边喝着西北风,一边摆摊。
李珊珊闻言就带回去了。
到酒店后先数钱,扣除成本和没卖的鞋子,今天净赚一万一千四。
之前卖完鞋的第二天她留足进货的款子后,把其他钱存进银行,到目前为止,存折上已有四万块的巨款。
也就是说,她摆摊五天,赚了五万多,日均过万。
暴利啊!
暴利。
上辈子认识的赵老板真没吹牛。
他就是靠摆摊卖鞋起家,后来生意做大了,成立自己的鞋厂,给外国品牌做代工,后来全面发展创立自己的品牌,再后来跨行拓展做房地产,差不多有百亿多的资产。
可惜在机械厂附近摆摊不是持久之道。
接下来摆摊的话当然还能赚钱,但肯定不会像一开始(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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