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后。
在晨曦的微光中,通过望远镜,古陶县的轮廓已隐约可见。
小县城紧挨着公路延伸,规模不大,一边是新建的比较规律的楼房,一边是各种鳞次栉比的自建房,典型的路边城镇景象。城外有很多居民在活动,基本都在农田里劳作或者砍树。稍远的地方还有座颇为可观的农场,里面养着些猪、牛、鸡、鸭等各式家畜。
李寄秋没有杀死东城村中那两个蠢笨的小贼。而是将尚且清醒的那个男人的鞋袜扒走远远丢弃,裤子也褪到脚部,并将男人的双手以手背相对的方式反绑在背后。
而对于那个还处于昏迷之中的人,李寄秋用刀子扎了下脚趾尖、指甲缝,确定对方不是在装晕后,留下了他的鞋,但也将其双手手心相对地反绑在背后。
做完这一切后,李寄秋扬长而去。
等到昏迷的那个男人醒来后,自己早就跑出去几公里了。他们两个想互相解开手上的绳子都得耗费不少时间,更别说两个人只有一双鞋,想靠这双鞋回家恐怕就已经极为吃力了,根本不可能还有心情来追自己。
而整个村子在之前踩点时就已经检查过了。什么都没剩下,不可能变出一双鞋给他们穿的。
如果这两个毛贼身上带了什么致命的武器,李寄秋也许是会杀掉他俩的,至少也要把他们搞残废。但经过搜身后,这两个人身上真的什么武器都没有,针对自己的抢劫也好盗窃也罢,似乎就是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
虽然已经手刃了吴可忠,但李寄秋不觉得自己就能轻易跨越那条随意剥夺他人性命的底线,他的内心也尚未能全然接受这样的角色转换,杀死吴可忠更像是一种正当防卫和复仇行为。
当然,如果那个昏迷的男人一直醒不过来的话自己也没办法,只能算他俩倒霉了,同样也是咎由自取。毕竟,想去盗窃抢劫别人,就得做好被反噬的准备。李寄秋自认为不是什么圣母婊,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他已经给了那两个蠢货足够的生存空间。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和判断没什么问题。这六天里,李寄秋没有再感受到有其他人跟在后面。
买来的柴火、土豆和玉米面饼子即将告罄,李寄秋迫切地需要再交易来一些果腹即可的食物和燃料。然而,他昨天观察了一下午,也看不出来古陶县的幸存者到底是偏向和平多点还是偏向暴力多点,毕竟幸存者们的底线相当灵活。如果自己一个人贸然前往,可能会倒大霉。
那到底要怎么办呢......自己还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吗?
对了,好像是有个玩意儿或许能派上用场。
李寄秋从衣袋中取出教团特有的“虎符”——拼接式玩具。他凝视着手中的小巧玩意儿,又抬头望向不知何时乌云密布的天空以及那片仿佛巨型卵石般翻滚的云朵,心中逐渐酝酿出一个大胆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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