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说正事啊,是这样的,今年不是毕业十周年了吗,我们想组织一次班聚,在A市,不知道你和你哥哥能不能来?” “什么时候?” “下周六。” “唔,都有什么人?” “已经得了准信,所有人都会来,哦,除了你们俩。这一毕业,你们兄弟俩消失得可真够彻底的,谁都联系不上你们。” “这不是联系上了吗。” “什么呀,我就是试着打一下,没想到你竟然没换号。哎,你还没说,你们来不来。” 电光石火间,过往岁月流水般从冯子扬心里漫过,他说:“去,我们都去,如果去不了,会提前打电话告诉你。” 孙琳爽朗的笑声从电话里传出来:“说好了,到时候一定得来啊,不然就差你们俩了。” “嗯,一定。” 冯子扬挂上电话,才发现声音有些哑。 高中班聚……又要见到梅成仪了。 不知道哥哥会说什么呢? 他把手机扣在桌子上,翘起脚尖踢了踢沉默的柜子,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第五章 算起来,冯家兄弟和梅成仪已经有六年未见了,他们的最后一次会面非常不愉快,既有人事的悲痛,也有世事的彷徨。 冯子飞和冯子扬几乎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孩子,忽然知道了生活可以灰暗和惨淡到什么地步。 冯子飞学的临床医学,当时还有一年才毕业,他和冯子扬在B市租房住,不缺钱,但是很难过。谁也没有心思去打理那个家,只觉得那里极端逼仄潮湿,昏暗的老房子外面有水浸的痕迹,爬满黑绿的苔痕,四周挂着枯黄的爬山虎。冯子飞在学校的附属医院里实习,但是不在医院住,每天中午在食堂吃一顿饭,然后晚上回来给冯子扬做饭。 他非常累,医院的环境很嘈杂,医护病陪来来往往,总有人在吵架,满目凶光,蛮不讲理。有一些晚上他躺在冯子扬身边,把他揽在怀里,摸着他柔软的黑发。那时候会很难受,甚至想嚎啕大哭。但是不能,他对自己说,我是哥哥。即使只比冯子扬早出生十分钟,他也是哥哥,哥哥应该有哥哥的担当,哥哥要比弟弟坚强。 他得撑着,得引领着冯子扬,得让他们回到温暖美好的生活。无论多么艰难,他都不能露怯,因为他们正走在刀锋上,但凡有一点松懈,就是万刃穿心。 那些夜晚他没有睡着,他知道冯子扬也没有睡着,但是谁都不说话,像两具死尸,在黑暗中僵硬地沉默着。 后来有一天他切胡萝卜,圆滑的胡萝卜在砧板上滚来滚去,他神思恍惚,切破了手指,竟想不起来要止血,靠着墙蹲在地上,看着血一滴一滴落在发黄的地板上,慢慢地自己止住了。 冯子扬回家的时候他还坐在地上,屋里黑漆漆的,没有开。冯子扬一打开灯,就看到他面前一摊血,手上也血糊糊的,吓得心里像有一层壳崩裂了,浑身发寒,声音都颤抖着。 冯子飞抬起头来,脸上带着苍白的微笑,轻声道:“扬扬,你回来了。” 冯子扬手忙脚乱地找酒精想给他洗伤口,但是家里没有酒精,也没有双氧水,他们在这里住了一个月,竟然连常备的药品都没有买过! 他说不清当时是什么心情,疯了一样跑到附近的药店买了一大袋药,差点把信用卡刷爆了。他回去的时候冯子飞已经把地上的血迹打扫干净了,手上贴了一块皱巴巴的创可贴,正在切那个作孽的胡萝卜。 冯子扬抓起他的手一看,当场发了火:“你拿什么洗的伤口!自来水吗!” 冯子飞勉强笑了笑,说:“没事……你等一下啊,过会儿就吃饭了。” 冯子扬劈头盖脸吼了他一顿:“吃什么饭!你手都成这样了吃什么饭!你给我过来!叫你过来!放下刀!坐下!”他小心翼翼地拆掉创可贴,重新给冯子飞清洗了伤口,抹上药,又用纱布给他包好。 爬山虎的叶片在窗外簌簌作响,仿佛谁谨慎的脚步声,流连过千家万户,走过欢喜与悲凉。 冯子飞一直垂着头,额发挡住了眼睛,即使冯子扬蹲着比他矮,也看不清他神情。 那一刻冯子扬忽然意识到这栋房子里潜藏着一个可怖的恶魔,它沥青一样粘稠的身体不分日夜地从墙壁里渗出来,要把他们拖进黑暗,让他们沉溺、灭亡。 他环抱住冯子飞,感觉他清瘦的身躯轻而易举地缩在自己怀里,只占了很小很小的一块。迷失在麻木混沌里的心疼突然现身,把所有软弱的情绪都推到了身后,他哄小孩一样拍着哥哥的背,低声说:“子飞,我们搬家吧。” 冯子飞环住他的腰一言不发,只是越勒越紧,最后把整个脸都埋进了他怀里。 一点温热的湿意浸透衣服,侵染了冯子扬的肌肤,他抱着哥哥,泪水夺眶而出,眼前模糊扭曲,便仰起头,瞪着掉了墙皮的天花板,最终只流了两滴泪。那两滴泪洪水一般冲走了圈禁着他们的巨石,也带走了他晦明斑驳的少年时光。 冯子扬找回了他绝佳的行动力,很快在冯子飞实习的医院附近找到一套公寓,价钱不便宜,但是环境还不错,尤其采光一流,从早到晚没有不亮堂的时候。 他们在这里住了一年,一年后冯子飞大学毕业,冯子扬加入了师兄的工作室,两人一起回到A市,把父母留下的房子装修完毕,搬了进去,到如今也有五年了。 时光的莫测正在于,有时它轻易就摧毁一切,有时它又孱弱无比。谁能知道,这五年的时间里,什么改变了,什么又没有改变呢? 冯子扬站起来,心里想着下周的安排。孙琳已经用短信把聚餐的地点发给他,在A市东区,离他们高中学校很近,但他们现在住在西区,到那边不堵车也要两个小时。他想不如早早地过去,先去给爸妈扫墓,然后去学校看看,最后再去和他们聚餐。 哥哥的时间一向很灵活,虽然他不一定想去参加十年聚会,但去扫墓肯定是愿意的,如果到时候实在不想去聚会,那么只扫完墓就回来也可以。 已经十一点半了,他一边煮皮蛋瘦肉粥,一边想要不要把冯子飞叫起来,他每天中午十二点要更新,转念一想,冯子飞有存稿的习惯,用不着他担心。 他开着小火煮了一个小时,香气渐渐溢出来,钩子一样钩着人的鼻子,冯子飞嘟囔一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第一个动作是四处摸手机。冯子扬给他拿过来塞在他手里,他抓住冯子扬的手亲了亲,打开手机看评论,翻了两页,“刷”地一下坐了起来。 冯子扬问道:“怎么了?” 冯子飞愣愣地看了他一眼,突然伸手捂住了脸,呻吟道:“真是……美色误人!” 原来他昨天改了一下剧情,就把存稿箱清干净准备贴新的上去,冯子扬偏偏在他删光存稿又没贴新文的时候回来了。 冯子飞是标兵型写手,从不拖更断更,每更保质保量,堪称网文界的良心,这一下突然断更,结果可想而知——评论区一群嗷嗷待哺的黄雀几乎闹翻了天。 冯子扬毫无同情心地笑出了声。 他反手赏了冯子扬一掌,兔子似的蹿进书房打开电脑贴文。冯子扬跟在他身后把班聚的事情说给他听,他随口回道:“聚个鬼,十年没见,连人都记不清了。现在所谓十年聚会二十年聚会不都是这么回事吗——一群大哥大姐嗑瓜子说闲话,互相秀工资秀房秀车秀衣服首饰化妆品。唔,不想去。” “你说得倒也没错,不过,你还记得孙琳吗?” 冯子飞从记忆里翻出一个长马尾白皮肤的高个子女孩,确定那是自己高中时代的班长,便说道:“记得,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