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打电话给这边分行的营业室主任说我发烧,请半天假,主任非常体谅地准了,还嘱咐我要好好休息,实在不行就歇全天。 其实,这半天也没做什么。暮雨也知道我体力不咋地,腻歪着亲亲抱抱,腻歪着洗个澡,腻歪着聊聊这些天各自周围的事情,也就十点多了。 出门儿的时候很轻松,因为这里的保安进门查证件,出门儿不管。 我们先是打车到了S市最繁华的中心地段。本以为省会城市能有不同的气象,结果瞅着也就那么俩下子,所有城市的商业区都区别不大的,我甚至觉得从现代感这个角度来讲,我们那个小L市更显时尚。 捡了个像样的饭馆儿,我跟暮雨一人一瓶啤酒边喝边聊。我问他觉得S市怎么样,他表示没什么感觉,他说他以前也东奔西走地去过不少城市,只不过对哪个城市都没什么感情,他说他觉得最好的城市就是L市。 装满金黄色啤酒的透明玻璃杯表面凝结着无数细小的水珠,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抬眼时对上我笑眯眯地表情,我努力地用眼神儿鼓励他说几句甜言蜜语来听,结果他斟酌了片刻,说,只有在L市才有人半夜扔钱给他。 好吧,这也算是情话了。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 暮雨在车站上车前,忽然小声儿的问我,“安然,你平时上班戴领带么?” “现在单位不作要求。大夏天的,不是特别正式的场合我才不戴……问这个干嘛?” 暮雨手指在我脖子某处擦过,有些很不明显的刺痛,这让我想起昨晚我故意挑事儿得到的那一口。暮雨认真地建议:“你今天下午上班还是戴上领带吧……” “很明显吗?”我摸着脖子问他。 他正直地点点头。 靠,受不了他,明明他做的孽他还这么淡定。我很突然地抬腿朝他踢过去,他灵活地侧身躲过,敏捷地跳上长途汽车。 暮雨隔着玻璃朝我挥手,那一刻我特别想跳上车子跟他一起走。什么都不要了,什么都不管了,跟着他,随便到哪里。 回单位的出租车上,我掏出手机,发现有条暮雨的未读短信,打开来读完,心底涌出无数酸涩,嘴角却忍不住上扬,他说:“我想带你一块儿走。” 毫无预兆的,屏幕上的字糊成了一片。 “混蛋……”我小声儿地骂他然后掩饰地活动一下眼球,结果手机一阵嗡嗡,又一条短信过来,还是暮雨的,他说:“早点回来!” 我摸摸脖子上有着轻微痛感的咬痕,暗暗下定决心,看我回去报仇雪恨。 几天后的晚上,我收到了杨晓飞的短信,一来他通知我他买了新手机,二来他问我是不是跟他韩哥吵架了。 怎么可能吵架?几乎每天下班儿我都给暮雨打电话,各种卿卿我我,各种腻歪,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儿。 但杨晓飞也不可能无缘无故说这样的话,我马上打电话过去问他怎么回事,我听到那边关门上锁的声音,杨晓飞的沙哑嗓子也压低到某种听着像是喘不上来气的程度,我几乎可以想象他鬼鬼祟祟地样子。 他说:“安然哥,我觉得从我回到L市,韩哥表现就不那么正常。” 我问他怎么不正常法?然后从他的回答中我明白了原委。 杨晓飞说他本来打算18号回来,结果因为头天跟哥们喝酒次日睡过头了没赶上车,就推迟到了19号。他拖着大包小包回到L市看到暮雨就觉得他韩哥脸色不好,虽然平时他韩哥也不苟言笑,可是那跟心里有气还是不一样的。暮雨问他为什么说好头天回来却没有回来,杨晓飞解释完了暮雨的脸色又难看一层……杨晓飞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自作聪明地想换个让他韩哥开心点儿的话题,他就问暮雨,我安然哥出差回来了吗?暮雨摇头没说话。他想可能是因为我们分隔两地导致他韩哥心情不好,于是又来了句,“这么久了还没回来啊,韩哥你要不要去看看安然哥?”结果,用杨晓飞的话说,他韩哥瞥了他一眼,眼神儿凌厉得跟刀片儿似的,后来这两天都不怎么理他。 于是,杨晓飞只能琢磨着他韩哥的脸色猜测,大概、可能、也许是跟我吵架了。 暮雨没提来看我的事儿,所以杨晓飞也不大可能想到他韩哥生气是因为他的失约,而为了这个约定,暮雨不得不压缩了我们相见的时间。 既然暮雨没跟杨晓飞说明,那我也就干脆装什么都不知道。 他要是在我面前我也想踹他两脚,暮雨这么温和地方式,够便宜他了。 晚上打电话我把这事儿跟暮雨讲了一遍,我知道他不告诉我是担心我跟杨晓飞赌气,其实不至于。我只是问他,干嘛不跟杨晓飞说清楚了,暮雨说守约是因为他不想做一个说话不算数的人,所以,他说了会等杨晓飞就会等,严格说杨晓飞也不是故意失约的,谁还没有个突发状况什么的,他也不愿意杨晓飞为这事儿不好意思。 我问暮雨,“那你干吗这几天都没给他好脸色?” 暮雨说,“晾他两天,算是替你出气。” 有他这句话我心里就痛快多了,大方地表示不介意,“算了,多大点儿事儿啊,再说,我也快回去了,下周六。” 暮雨显然很开心,总是平平稳稳的声音都透出些急切,“周六,好,我等你!” 有没有那么一个人,让你在光阴之路上迎风奔跑,满怀期待,欢欣鼓舞,只因为,他在等你? ☆、七十一 立秋那天,借调工作圆满结束。 S市分行的领导很够意思,在S市很上档次的饭店为我们这些借调来的员工举行了隆重的欢送会,给我们每人一份包括纪念章,纪念币,集邮册等等值钱物品的大礼包。此前,领导专门找我谈过一次话,问我愿不愿意留在S市。其实从长远来看,留在S市不失为一个好选择,在论资排辈的银行系统中,能在一个新建的分行级机构里工作日后升职的机会要比在全是老员工的支行级机构多的多,甚至起点都是高的。 我拒绝地很坚定,一来在L市生活惯了,朋友亲戚都在那里,有什么事情都有人照应;二来,S市再好也没有韩暮雨。 后来我跟暮雨说起这事儿,暮雨挺惋惜地,很亲昵地骂我笨,说他可以去S市重新找工作,问我能不能再去要求留下来。这个自然是可以的,不过,我就是那种胸无大志的人,重新到一个城市生活、重新建立自己的交际圈子太麻烦了,反正我也没想着要高升到哪里,两处工作挣的钱也没啥区别,而且在L市我周末就能回家转一圈,到了S市离得远了,就没这么方便,总之,综合各种因素和我这个人天生的惰性,我还是要回L市。暮雨听完我不求上进的论调说,随你吧,你乐意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那时候总以为生活会这么一如既往的平静下去,我们就这么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直到老死;那时候鄙弃争名夺利,觉得甘于平淡、随遇而安也是一种态度;那时候,不想往上爬,以为钱差不多够花就行了,何必活那么累;那时候,以为爱的人一直都会在身边,以为自己会一直在爱的人身边,总之那时候,太年轻。 回到L市已经是下午六点多,我拎着我的行李从大巴上下来直接打车去了江南水郡。到了小区门口,暮雨和杨晓飞都等在那里,杨晓飞特自觉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大包儿,傻笑着问我,“安然哥,你怎么打扮的跟新郎官似的?” 这身行头是欢送会上直接下来的,分行领导那么客气我们也不能太随便,个个都穿得特别正式。要不是我在车上把胸前那朵印着名字的红花给摘了,现在看上去更像新郎官儿。暮雨也极少看我穿得这么西装笔挺的,竟然愣了一下儿。 我尽量控制着自己别太激动,走过去在暮雨腰上摸了一把,死不正经地说:“娘子,还不带着相公我回屋歇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