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安分了没多久,我就又整出事儿来了。 ☆、一一零 叔叔气急败坏的去派出所领我的时候,我正抱着一大把树枝跟某个修路工人默默对视。从派出所出来,憋了半天火儿的叔叔终于喊起来,“安然,你是想干嘛啊你?才消停没几天又跟马路边干活的打起来,这要弄到上边对你还得有处分,这不没事儿找事儿吗?” “他刨我的树。”我分辨道。 “你的树?哪棵树是你的你说?公路扩建两边的树都得刨,你不让人动,人怎么修路?……把你手里拿树枝扔了,别把我车划了。” 后来我没搭叔叔的车,自己溜达回家了。 吴越看我抱着一把树枝回来,问我这是什么东西。我想了想,说,“消息树,就是,以后都不会再有信号了……” 吴越看着我的脸色,扶着我胳膊把我按到沙发上,“不用说了,肯定又跟弟妹有关……别的事儿搁你这儿都不叫事儿,但凡跟他有关你就开始犯病……” 当时我冲过去,把刨树的那个大哥推到一边时,确实有些失控。那么多人看着我抱着一棵半倒在路边的树的尸体大喊大叫,都以为我疯了。他们都不知道这棵树对我意味着什么,它生长在与某人相识的最初,毫无特色却绝无仅有,它绽放着铜铁质地不会凋零的花,全部来自我那个温柔沉默的爱人之手。 我小心把树杈上仅剩的两朵“花”摘下来,心不在焉地给吴越讲关于这棵树这些花的事。其实我和暮雨间很多细微琐事吴越都知道,虽然我不是小姑娘,有个啥事儿都跟自己女伴儿说,但是,男人之间往往更没有秘密。那段快乐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四个人一起吃饭侃大山,点菜前我必须把他弟妹的忌讳说一遍,吴越听得都烦了。暮雨话不多存在感又不强,吴越很少去闹他,不过那流氓消遣起我来向来无下限,尤其是暮雨不在跟前的时候,我身上星星点点的痕迹他都能YY得很销魂。偶尔我也会看似抱怨实则炫耀的说暮雨怎么怎么,吴越便会赏我无数羡慕嫉妒恨的白眼。 如今好朋友看着我的时候,不是怜悯就是惶恐,早知道就听他的话了,爱的时候,悠着点,分的时候,也不至于无处招魂。 刚起了这么个念头,我抬手就给自己一个嘴巴,谁说我们分了,我们谁都没有说过分了。吴越吓得赶紧拉住我,“安然,你他妈的又作什么啊?饶了哥哥吧!” 我瞪着吴越,生怕他不信:“我们根本没有分手……只是,走散了,我就站在这等他,他会回来找我。” “是是,你们没分,他不是还说一直爱你吗?前提是,你好好的!”吴越刻意咬重后几个字。 “是啊,可是,他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呢,你说那混蛋不会是忘了吧?”我沮丧地垂下头,过了一会儿,发觉不对,抬头就见吴越一脸警惕地盯着我。 全身的力气一下子散了去,我摆摆手,“没事儿,吴越,我没事,就发泄一下,别紧张哈……” 吴越又看我半天才放下心来,拍着心口,“靠,安然,你别玩儿了行吗?你没疯我先疯了……” 五月初,单位组织旅游,我推脱说身体不好不想去。其实,本人觉得身体不是什么大问题,晕倒就那么一次,其他的症状以前也有过,自己缓缓就过来了,现在知道是心脏有毛病成天带着药,以前不知道的时候,还不是东跑西颠。 小李游说半天,说凤凰古城怎么怎么好,有新鲜的空气、水岸的木楼、还有勤劳善良的少数民族同胞,那里的路都是石板的,那里的酒吧慵懒舒适的像茶馆,我笑,说我知道,可我不想去。 曾经答应某人要一起去的地方,我一个人去算怎么回事儿? 后来小李说,你不去我也不去了。一副挑衅的表情瞧着我,我莫名其妙,爱去不去呗,这还能威胁着我?然后,她接着说,我天天拉你去吃饭,烦死你。 我劝她,“李儿,该哪玩儿哪玩儿去,该干嘛干嘛去,别跟我这儿浪费唾沫和生命了啊!” 小李倔强地扭过头,“我乐意!” “我不乐意啊!”我无奈。 “谁管你!” 算了,人家爱咋地咋地吧,我没空儿理会她,家里还有口子等着我吃饭呢! 傍晚,绕道某熟食店拎着一袋子熟食回家。我跟吴越都是懒人,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买现成的吃,默契的你请一顿我请一顿,过得也将就。 进门我把伙食扔在餐桌上,吴越奔过来打开纸袋,一脸的不满意:“安然,说了吃驴板肠,怎么又是猪蹄儿?” “你肚子上的油都赶上驴板肠了,还吃?”我拿起摆在餐桌边的水晶镜框,先用袖子抹两把,然后结结实实的亲在照片中人的脸上,发出夸张的声音。 吴越斜了我一眼,“你能别这么恶心吗?弟妹都被你口水淹死了……” 我不理他,手指摸过润凉的水晶玻璃,照片上的人有着清冽沉静的隽秀,五官是精准的标致,脖子上泛着银白的水光,线条性感而硬朗。嘴边那个轻柔的弧度,在跟他相处很久之后我才敢肯定那是个浅到近乎于无的微笑。很神奇的微笑,春风一般将他眼角眉梢春冰初化的凉澈,染成了黄昏雨后风栖芳树的清爽。那个时候,他不爱笑,每个笑容都倍儿稀罕,我瞧着都能灵魂出窍。 “你说他怎么这么好看呢?”我啃着猪蹄,看着照片里的人,本能地无视掉那个偷吻的自己。 吴越点点头,“弟妹本来就很帅啊。” “恩,现在那些明星跟他一比都丑得冒泡、土得掉渣儿!”还好我手机像素够高,这张跟暮雨的合照打印出来特别清晰,我侧着的脸上睫毛根根分明。 “你也不差啊!”吴越说。 “不行不行,”我摇头,“差得远了呢……我跟你说……”我边吃边信口闲扯着暮雨以前的一些事情。猪蹄快啃完时,我忽然想起个问题,就问吴越,“你说暮雨会不会把我忘了?” “不会!”吴越立马否定,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会哦……”我嘀咕着,吐出最后一块骨头,撑着油乎乎的手指,起身离座去洗手。 这半年娘亲的病情算是稳定,有老爸照顾着,我只要按时足额提供药费,就没什么太担心的。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我每周都会回家。爸妈虽然都说让我别惦记,可是看到我回去还是很开心。我心脏病这消息没跟家里说,不能说也不值当的说,我也没太当回事儿。娘亲稍微好点就会亲自下厨做我最爱吃的那几样菜,菜端上桌子,她就坐我跟前看着我吃,问问这个问问那个,老爸有次怨她啰嗦,结果被一记白眼给镇压了。 我调侃道:“爸,他们说怕媳妇儿这毛病遗传。” 老爸笑着拿筷子敲我脑袋,“臭小子,这叫怕么,这叫让,等你有了媳妇儿你就知道了……”娘亲不以为然地打断老爸,“儿子,别听你爸的,我跟你说,你找对象一定要找那种文静乖巧的,母夜叉咱可不要,你表舅家……” 我低着头,听耳边七大姑八大姨的纷纷登场,偶尔笑,偶尔爆笑。 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爹妈的那种满足,他们守着彼此,守着我,平平安安的,稳稳当当的,就够了。 其实,也不是不值得。我塌了半个世界,起码,换回来一家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