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扯过一块布,很粗鲁地揉捏了两下,撇嘴:“也就这样了,没你家狗摸起来舒服。说好了啊,下月请俺吃狗肉。”
剩下的布绸都不错,李素挑了一会儿,眼睛忽然一亮,从布绸堆里拈出一块薄如蝉翼般的素布出来,喜道:“这是哪里做的?”
程处默呆了一阵。道:“我只管拿,哪里所出我咋知道?”
回头朝部曲们看了一眼,一群糙汉子纷纷摇头,显然他们也不专业,抢劫只看物件,不问出处。
程处默老脸挂不住了,大手一挥:“查!”
一名部曲将李素挑中的那块布接过来,随意地撕下一角塞进怀里,然后骑上马。朝东市飞驰而去。
李素将布朝着阳光看了一阵,嗯,透光性很不错,透过薄薄的布绸,阳光照在掌心里仍能感受到那种暖暖的被炙烤般的温度,而且密封性也不错,布绸纤维做得很精细,针脚密不透风。不仅如此,重量也很轻。掂在手心里似乎感觉不到重量。
前世曾经听说过某个古墓出土的陪葬品里有一件衣裳总共只有数十克重,李素一直不太相信,现在这块布掂在手里,李素不得不承认,古代人真的很有智慧,在这方面甚至比一千多年的后人更聪明。至少那种数十克的衣裳现代机器都做不出。
“这个不错,就定这个了,程兄,以后咱们大冬天(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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