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子动不了,云琅那颗聪明的脑袋很快就根据太阳以及植物的状况给自己定了位。
穗花杉,青钱柳,就长在山脚处,这两个植物很容易辨认,尤其是穗花杉长而光滑长着两条白色气孔的叶子就非常的容易辨认,至于青钱柳,对云琅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婆婆患有糖尿病,他没少给婆婆找青钱柳树叶子泡茶喝。
至于纬度用太阳的晨昏线来确定,对云琅来说不存在什么难度,即便是心算,也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都说人生识字糊涂始,这话一点都不假。
穗花杉与青钱柳都告诉云琅他身在秦岭余脉,而计算出来的大致经纬度告诉他,他此刻就在骊山附近。
这一点他非常的确定,唯一让他糊涂的是——穗花杉,青钱柳什么时候多到随意长在这座小山上了?
而且,身为旅游狂人兼凶猛的肉食动物的关中人,太白山无人区都当做踏青地了,怎么可能会放过这片景色宜人的小山?哪里会有什么狼,豹子,狗熊遍地走的场面?
即便是关中人憨厚,不懂得探索,那些为了经济繁荣早就疯狂的恨不能把祖坟都刨出来当景点的政府官员如何会放过这片世外桃源?
一颗野三七就生长在云琅的脑袋边上,顶上的一簇小红花开的正艳。
这东西有多珍贵,云琅心知肚明,大名鼎鼎的血参啊,即便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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