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这种狗的体型纤细,奔跑起来速度最快。
刘二大叫一声用手里的长矛抽翻了一只细犬,准备带着其余五个家将替家主挡住狗群,好让家主快跑。
就听云琅怒骂道:“快跑啊,找死呢?”
眼看着狗群铺天盖地的压过来,刘二打了一个激灵,继续跟着家主狂奔。
眼看着就要到大路上了,云琅却不敢跑上去,大路上人来人往,要是把狗群引过去,天知道会死伤多少。
好在这些狗似乎认定了他,并没有跑上大路去撕咬路人,依旧紧紧的追着云琅大有不弄死云琅不罢休的气势。
匆匆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云琅还是觉得带着这群狗去旷野比较好,只要地域足够大,足够让战马奔驰,一群狗而已,算不得太大的威胁。
战马的步幅很大,而他们胯下的又都是久经战阵的军马,在狂奔中很自然的就形成了一支锋矢阵。
以云琅为锋矢,避开大路,一路向西狂奔,云琅相信,战马的奔驰耐力要比狗强的太多了。
这时候,已经不是如何摆脱狗群追赶的问题了,而是该如何将这些恶犬一网打尽的问题。
跑了不到十里地,身后的狗群就已经稀疏了很多,只有一些天生适合长途奔跑的狗还缀在后面。
而这些狗的体型大多不算大。
“刘二兜转回去,继续招引那(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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