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毓美肚子里的孩子才四个多月,她上山采蘑菇,脚下一滑,顺着小平坡就到了坡底。
虽然狼狈了点,蹭破了些皮,可毓美从小就吃得好,身体本钱在那儿摆着。
肚子也就疼了一会儿,很快就没事了。
脚下落叶层叠,她伸脚蹬了一下,发现脚下的触感不对。
不像是柔软的稀泥,倒像是什么东西的边缘,有些硌脚。
毓美缓过神,就把树叶子拨开,看到了地下露出一个陶罐边缘。
她心生好奇,干脆用小铲子挖了一下,三两下的功夫,陶罐的头就露了出来。
全是金子。
毓美兴奋的差点昏过去。
这玩意,虽然不能明面上拿出来,可弄到黑市,也能换来粮食。
再就是,现下用不到,往后也是可以传给子孙后代的。
从古至今,只要是乱世,存黄金就对了。
她颤抖着手,将金子都掏了出来,将瓦罐打碎了,这才发现,瓦罐底下,还有个瓦罐。
拆掉上头腐朽的盖子,这次,是一罐子袁大头。
毓美没敢声张,自己一个人,用三个小时,完成了探宝、转移宝贝的任务。
她知道,自己这个小家,不受吴家那老两口喜欢,要是把东西大剌剌的拿出来。
纯纯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她也生了私心,想把东西都留着,自己小家取用,再就是爹娘……
当初执意要嫁给吴有船,伤了爹娘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