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一团毛线,也折腾了半天。
想着小白圭的生辰快到了,还要给他准备礼物,小孩喜欢啥啊,她猜不出。
她染的颜色浅,比月白深些的天水碧,就像这春日的天空,轻盈、干净、清爽,越看越喜欢。
拍拍手放下,她一回书房,就见张白圭跪在太师椅上,翘着屁股,拿着毛笔在练字。
顺着她写的在练,已经写到了“鸣凤在竹,白驹食场。”
他手小,几乎捏不住笔,也不太会控笔,手腕没力气,笔画又绵又颤。
“娘。”他睁着湿漉漉的眸子,有些不服气。
赵云惜上前抱起他,摸了摸他肉乎的小手,轻声道:“白圭,事缓则圆,你如今才三岁,骨头尚未长成,若急着练字,伤了手骨可不好,背背书,认认字,往后的时光还长着,不要急着做大人的事。”
她记得在网上看过幼童的手部ct,小骨头很可爱,离得很远,大家都猜测是靠蓝牙链接。
反正三岁还是免了练字这样的苦差事。
张白圭有些苦恼地看着自己的手,他挽起袖子,露出一截胖肉肉。
赵云惜捏着他的手,带着他一起写了几个字,才温声道:“看,等你长大了,握笔便小事一桩,不必着急。”
张白圭乖乖点头,有些艳羡道:“娘,我想长大。”
他眸中有无尽的向往。
赵云惜笑了笑,她小时候也想(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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