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出钱替程偃还债是为了息事宁人,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然贷款的利息高了点,也只能怪程偃的兄长。可如今对方却不肯要钱,只要人,这就欺人太甚了。
他几乎没怎么想,就做出了决定,问程偃,说道:“当初你兄长借钱时,可与高家签有债券?”
“有。”
“债券上以何物为担保?”
“以田地为质。”
“质几何?”
“每亩五百钱,质了六亩地,合计三千钱。”一亩地五百钱,如果要卖的话不会这么便宜,但抵押贷款就像后世的当铺一样,可以赎回,所以价格低廉。
“除此之外,债券上可还有别的内容?比如若无钱还债,以你妻抵押?”
“没有。”
荀贞熟读律法,料来也不会有。尽管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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