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张元就看那位老板眼熟,这回终于对上号了
上辈子张元跟着朋友玩音乐的时候,就练过这首歌,也知道了野孩子乐队,但那时候张佺已经是满头灰发的大叔了。
而现在的张佺顶着一头青皮,这他哪能和记忆中的人,对应在一起呢。
一曲唱罢,张元跟着大家热烈的鼓掌!
这可是现场啊~,上辈子也就在耳机里听过!
上辈子他玩音乐,主要是朋友看上了他的那把好嗓子,拉着他练的。
从民谣到摇滚,他们练了不知道多少个经典歌曲,这首歌他练了不知多少遍了。
可惜练到后来朋友钻了牛角尖,想要写出自己的歌曲,可惜写出来的歌怎么都不满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毕竟人都是需要吃饭的,不仅是自己要吃饭,家里人也要吃饭,所以他们的梦想就折在吃饭上了。
张栓他们唱完,过了一会,又有人上台了。
这个人一上台,他就认出了,这不是万总嘛,他这是闯进民谣窝子了啊。
其实张元对河酒吧真是没有了解过,要不然他看到那个招牌,就能想到,这里确实是个民谣窝子。
我是一只狐狸
我住在森林里
我的对手太愚蠢
我谁也看不起
人们都只看到
我长得很美丽
他们都不知道
我的心也是善良的
狐狸这首歌,是张元最喜欢的歌之一,只是没想到万晓立现在就在酒吧里开始唱了。
都以为我很坏
都以为我不实在
都以为我的心里
没有一点爱
张元不由的就开始跟着唱了起来,看着张元的热情劲,郑欢就有些纳闷了,这家伙难道真会唱歌?
会唱的话,怎么从来没有听到这家伙唱过呢?
想到这里,郑欢突然有了个馊主意,狗东西,你不是隐藏的挺深嘛,既然你喜欢唱,那我就给你个机会。
借着张元目不转睛跟着台上合唱的间隙,郑欢偷偷的找上了张佺,在其耳边悄悄的说了几句。
张佺看了一眼远处兴奋合唱的张元,迟疑了一会,还是点了点头。
郑欢虽然不是歌手,可出手大方,性格也好,和他们玩的都不错,这个面子得给,
就算他朋友唱的拉垮,大家也不过一笑而过罢了。
台上的万晓立不善言辞,连唱了两首歌后,和台下的观众摆了摆手,就下去歇着了。
万总这身材是真的瘦啊,几十年都不变样,嗓子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看了看自己胖胖的身体,张元有些想不通,好像大部分民谣或者摇滚歌手都很瘦,
消瘦的身材加上长长的头发,再加上一把吉他,在台上确实是帅呆了。
自己以后要想在台上起范,这肥还是得减啊,要不然一个死胖子在台上跳起来,那画面多少有些催吐的作用。
就算歌唱的再好,也吸引不了多少女生啊,所以,减!
从明天开始就减!饭少吃,拳多打!
万晓立下抬头,张佺拿着话筒接着就上了台,原以为他会再唱几首,没有想到这家伙却把话,引到了他身上。
“接下来,我们欢迎一下河酒吧的一位新朋友,张元!”
顺着张佺手指的方向,酒吧里人的目光,齐齐的都看向了张元,
张元有些懵,但是还是站起来和大家打了声招呼,
没等他坐下,台上的张佺又开始说了,“张元也是一位歌手,接下来我们把时间交给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