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这样的一番话,可是让所有的人大跌眼睛,仔细的想一想方的,这句话对不对呢?
其实这些话前半部分还是非常的对的,大家都相信百善孝为先,一个孝顺的人就算再怎么坏,那也是属于有可以拯救的余地的。
也就是,大多数人都认为一个孝顺的人没有到十恶不赦的地步。
所以咱们国家是一个以孝为先的国家,这一点芳自己拿捏的是非常的清楚的,所以她的前半部分家里面养我那么大,我给家里面一点钱什么的,这个没有错呀。
但是看一看这个事情的结果的话,就有一些不对头了,现在你已经嫁过来了,已经嫁给棒梗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用婆家的钱去养活娘家这边,那可就有一些过分了。
如果阶级杨家玉点东西什么的话,那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的,毕竟任何的一个女人都那么干过,或多或少的会接济一下自己,娘家这一点四合院其他的女人不管年轻还是年长,那都没有什么好的。
哪怕是贾张氏其实也接济过自己的娘家。
其实如果不是婆家太过气,确切的不过是丈夫特别气的话,这种事情就算被发现了,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但是像是芳这么理直气壮的,把婆家盖房子的钱都给娘家送过去,好家伙,而且还是秦淮茹这个婆婆半年的工资,那这就有点非常的过分了。
那不是一般的过分,而是非常的过分,就凭这一点,那两口子离婚都有足够的理由。
但是芳好像根本没把这个事情给当成一回事儿,认为自己做的是经地义?
贾张氏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她本来就是占便宜不肯吃亏的主,这次吃了那么大亏,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