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1 / 1)

那感觉……

英俊的面庞不由热了起来,等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的时候,他暗骂自己跟畜生没两样。

这大白天的,想什么龌龊事?

赶紧加快了手下的动作,把她卡在皮筋里的辫子解了开来,“好了。”

沈莹莹还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乱七八糟的事,冲他弯了弯眼眸,“谢方竹,谢谢!”

“你和我客气什么?”谢方竹挑了挑眉。顺手就将她手里装着脏衣服的提篮拎在手里,“走,吃饭去。”

沈莹莹捋了下带了些潮意的辫子,看向男澡堂,“不等韩威了吗?”

谢方竹垂了垂眼皮,韩威和他出来的时候,是想和他一起等沈莹莹出来再去吃饭的。

但他嫌韩威碍眼,就把人赶走了。

不过,他觉得这种小事没必要告诉沈莹莹。

便面不改色道:“他块头大,饿的也快,先去吃饭了。”

“噢,这样啊。”沈莹莹没有怀疑,跟上他的步伐,目光落到他拎着提篮上。

心道这人还挺自觉,在这个时代,没教都晓得主动帮媳妇拎篮子。

又忍不住抬眼往上看,他的头发还有些湿湿的,都被他抓了上去,只有几缕随意垂在额间,侧脸轮廓利落分明。

似是察觉到她的视线,谢方竹转头看她。

这下,他英俊的五官便完全映入她视线中,精致却又不乏英气,简直帅的没话说,完完全全符合她的审美。

心道有颜值,男友力爆棚,不乱搞男女关系,还挺有男德,堪称完美老公啊!

只是太疯了点,注定是要蹲牢子吃枪子的大反派。

可惜了。

第23章关她沈莹莹什么事?

转眼沈莹莹穿进书里已经一个星期了。

她的生活模式也差不多固定下来,每天就是家里、食堂两点一线。

早上和谢方竹一起去食堂吃早餐,顺路送角子回家。

下午再踩单车去接谢方竹。

余下的时间,就都是她自己的了。

不过这年头什么都不发达,什么都不方便。

尽管时间多,也没什么可玩的,闲的发慌。

好在原主有台缝纫机,而她穿书前的工作是服装设计师。

虽然是工作,却也是爱好。

她的梦想就是把自己的品牌做大,成为人尽皆知的大牌子。

可惜,还没来得及实现,就穿到了书里。

她倒也想得开。

毕竟在她的时代,服装行业百花齐放,人才辈出。

虽然她身后有财大气粗的养父母支持,做出一个她自己品牌的服装完全没有问题。

但想要在竞争激烈的服装行业里,把品牌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地步,比登天还难。

而她穿到的这个时代,服装现在都还是清一色的蓝灰黑,款式来来回回也就那几样。

再过两年,等国家的大门重新打开,她的机会就来了。

如果能抓住时代的给予的机遇、红利,或许她的梦想还真能够实现。

她的第一个作品,是给自己做了件胸衣。

这个时代的女性保守,穿的不是勒的紧紧的小背心,就是裹胸棉布。

原主穿的就是裹胸棉布,穿/脱不方便不说,还得勒得死紧,不然容易掉,总之老不舒服了。

她本来想去百货商店买一件胸衣,但百货商店胸衣有是有,但码子都是均码,根本不合适。

索性自己做了件。

由于没有海绵,只有棉布,也没有调节金属扣,只有普通纽扣,所以在款式上她稍微改良了下。

选用粉色棉布,关键地方加了厚度,长度也增加了些,做成前扣式胸衣背心。

这样不仅能托的稳,形状也好看,更方便穿戴。

为了美观,还在前面加了两根粉色小丝带,系成蝴蝶结。

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献宝似给陈晴晴看。

腼腆的陈晴晴就惊呆了,圆圆的脸蛋通红。

看了第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从形状上来看,陈晴晴大概能猜出是什么东西,只是那样式……

……也太奔放了点吧?这怎么好意思穿呀?

沈莹莹对这件作品很满意,不仅比裹胸布的舒服多了,而且也更好地撑得起衣服。

她的分享欲很强烈,想送陈晴晴一件。

不过陈晴晴的思维显然还没有她那么开放,虽然惊异穿上身的效果,但根本不好意思穿。

沈莹莹也不强迫,直接开始了在这个时代她的第二件作品。

给谢方竹做了套衣服。

她本来是想给自己做的,但想到原主的衣服还蛮多。

而谢方竹那柜子里就几件衣服,少的可怜。

再者原主给她三哥,买来做结婚新衣的两套布料也还没动,刚好可以用来消耗。

那就给谢方竹卖个好吧,毕竟现在还得依仗他生活,得好好哄着。

沈莹莹给他做的是这个年代的基础款,一件深蓝色棉布衬衫,和一条军绿色直筒裤。

因为是要能穿出门的,不能和她的胸衣一样搞得花里胡哨,只稍稍改良了下。

说实话,这颜色她真不喜欢,但布料是现成的,也没法改。

而且就谢方竹那脸那身材,就算披个麻袋也是帅的,颜色什么的也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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