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2 / 2)

要是刘光齐真的跟他一起住,指不定连着孙女一起打……

哦,这个还真不一定。

哪怕是个孙女不是孙子,那也是隔代亲,哄还哄不过来呢。

住在刘海中隔壁的刘光齐痛哭流涕,“我惹祸我爸打我,我闺女惹祸我爸还打我……”

刘光齐应该是从小就被打怕了,上班分了房子就赶紧跑路了。

棍棒教育外加着偏心眼儿,剩下俩小的也有样学样,分了房子就偷摸地连夜跑路。

甚至地震后,刘海中空着房子都不欢迎俩小的回来,一门心思想着刘光齐能回来给他们养老。

甚至俩小的还为此大打出手。

只能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李想国看看时间尚早,看着刘家的东西也快搬完了,直接跟王湘说了声自己去买书,就跟几个人打了个招呼走了。

今儿下午也找个地儿待着不回来了,省得回头易中海又过来唧唧歪歪。

骑着车子直接去了隆福寺街里的书店去逛了一圈儿,买了几本旧书。

当然不止有想买的英文书,还有中文的。

当然这个看起来总是不习惯就是了。

毕竟版式完全不合习惯。

翻到一句话,感触挺深的。

“君子而诈善,无异小人之肆恶;君子而改节,不及小人之自新。”

反过来理解,就跟这电视剧的大团圆结局一样很主旋律。

电视剧的结局是许大茂被整个院子里的人原谅。

至于二创的什么傻柱被赶出来冻死桥洞,被野狗啃的什么见了鬼的“原着”……

啊呸!

你们当四九城是什么地儿,二三环又是什么地儿,哪儿的桥洞都允许你们蹲着睡觉?

万一呼噜声太响,领导过路时候被吵到怎么办?

如果真的存在冻死桥洞结局,那也至少也是越明年,甚至再往后到〇五年冬天也不无可能。

还什么被野狗吃了,许大茂收尸……这东西你们什么脑子想出来的?

你们这是让读者存了脑子,自己也把脑子丢了,闭眼睛写出来的桥段吧?

你怎么不设计个傻柱和傻茂决战紫禁之巅?

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四九城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四九城严格限制养犬规定》,该法规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开始正式实施。

这电视剧的大结局也刚好是那年。

更何况你总不能今儿还在拍大院儿的全家福,明天就直接翻脸把傻柱赶出院子吧?

你们当这是网红摆拍扶贫呢!

这个国家,法律法规的促进、提高、加速……可能都不靠谱;但是你不可否认的是禁止、杜绝……是绝对的令行禁止。

毕竟后者往往意味着可以罚款,执行机关可以创收,执行意愿强烈。

九五年四九城的人均年收入八千多块,但是办个狗证就得五千块,那办证的人不得心疼死啊。

能吃人肉的狗,那起码也是大中型犬吧。

尤其是大型犬那更是在这禁令范围内。

你能指望泰迪疯到朝着弥留的傻柱脸上咬一口?

就它们那比成人还差的咬合力,你能指望它们咬透傻柱那烟熏火燎外加油腻包浆的厚脸皮?

更何况,你们不会以为四九城就没偷狗的人吧?

上有法规禁令,下有偷狗贼,谁还会顶风硬上,把狗撒开放着满街跑?

偷一条狗,咋也能卖个百八十块钱的。

满大街跑的哪里是野狗,那他妈的是天上掉下来的软妹币!

抢着捡钱的人会少吗?

《卡拉是条狗》就是描写九五年四九城找狗的电影,建议您抽空搂一眼去。

那年头儿,人上街会被查身份证,狗上街也得被查狗证。

人没证,还不能把你怎么样,最多也就是让你去找身份证,去拿暂住证。

狗没证,那不好意思,直接罚没。

要是狗主人脑子拎不清,说不准那狗明天就进火锅店了。

那年头儿可没敢围了火锅店,甚至让店主给狗下跪的爱狗人士。

更何况即便真的不爱人的爱狗人士,也没几个敢跟警察瞎逼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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