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错愕的喔着嘴,
沈虹芸笑道:“顾叔叔您是不是也要给我们俩买衣服啊?”
“当然了,我是你们的长辈应该我花钱的。”
“不行不行,”海棠连忙摆手道,“您给虹芸姐买就可以了,不用给我买。”
“你们都是我的孩子,不能顾此失彼。”
“额,那常旭哥也给买吗?”海棠问。
郝常旭吓一跳,想要说点啥,
就听顾维明道:“买,当然要买了。”
郝常旭只好硬着头皮道:“谢谢,顾...叔叔。”
沈虹芸捂嘴咯咯笑着,在她眼中顾维明就是顾叔叔,可在郝常旭眼中,那是他的大BOSS。
吃完饭四人下楼去了三楼服装区,顾维明心情大好,在楼层大步前行,满眼都是女儿穿哪件衣服会好看。
郝常旭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偷偷给朱家贤回了电话,说顾维明遇到老朋友了,暂时脱不开身。
郝常旭实在不忍心搅了顾维明的好心情,何况还会给自己买衣服,
郝常旭想想就觉得好笑,书记给秘书买衣服,他绝对是头一份。
沈虹芸也只是象征性的让顾维明给她买了件外套,多数时间都是陪海棠挑衣服。
海棠看不见,但她很会遐想,能在脑海中给自己装扮,或许正是盲人的原因,她比同龄女孩更注重穿着,当然她也不了解当下的时尚,只能听沈虹芸的描述来判断,这也是一种积极乐观的表现。
顾维明恨不得买下整个服装区,恨不得买下一年四季的衣服,最后买了夏天的裙子,秋天的风衣,冬天的羽绒服,还有一双高跟皮靴,
海棠特殊喜欢高跟鞋,因为她失明前记忆里最漂亮的女人就是画报上一个穿高跟鞋的港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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