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会不仅没半分天赋,还不认真学,装模做样地在他面前,摇曳着玲珑的身段,一会摔,一会倒,叫他不知扶过多少次。她还每次都给他送上恰如其分的秋波,动不动就揽住他的腰,揩过他不知多少油。兰殊如今再想,简直替自己害臊,恨不能拍拍自己那铜墙铁壁般的脸儿。那帮秃驴说的或许真没错,她的确有做祸国殃民的狐媚子潜力。秦陌耍了最后一招给她看,兰殊有样学样,不过这一招比较难,她第一遍回顾,姿势没有十分到位。少年本想矫正她的动作,刚一伸手,犹豫了会,从旁边折来一根细竹枝,挑起她下过头的腰身,没有真正触碰她。她学得仍算快,并没有受他多少敲打。秦陌扬起一边眉角,对于她的争气,微微点了个头。兰殊笑得正是得意,有意将一整套招数合着耍给他看一下,本是炫耀之举,不慎踩到了一颗圆头小石子,一下旋身不稳,她整个儿跌了出去。少年下意识飞身上前。兰殊今日穿的是件褙子,上衣与下裙分离,往后一摔,褙子的衣摆便顺着上移,露出了半截雪白的腰肢。秦陌扶住了她,一下揽过那柔弱无骨的细腰,触碰到她细腻滑嫩的皮肤,却犹如握了块烫手山芋。少年猛地激灵了下,恍如触到的不是什么冰肌玉骨,而是灼人的火镣子,一股来历不明的热气从他挨到她的那处皮肤,径直窜进他心房,散入四肢血脉,险些烧穿了他的肺腑。兰殊侥幸获救,刚松了口气,转眼,这救命恩人手竟然一松,直直把她丢了出去。兰殊一屁股摔到了地上,颦起蛾眉,眉心紧皱。少年抿直唇角,挺直着腰身站在了原处,干咳了咳,冷不丁地道:“抱歉。”落在兰殊耳里,毫无半分诚意。秦子彦,我记着你了!第029章第29章趁着这场动乱,秦陌顺势将南疆的边防,整个肃清了遍。近些日子,他有些忙的脚不沾地。但每逢夜幕降临,秦陌回到家中,总能看见崔兰殊在院子里端着小碗喂狗的丽影。那如画的眉稍眼角都是笑意,特别看得出,她是极其喜欢狗的。秦陌心里已经做好了她会把那小家伙带回京城的准备,可当他把他们的归期通知她后,兰殊在临走前的第二天,把小黄狗送给了徐氏。葛风与徐氏已经知晓了他们的真实身份,葛风曾也是玄策军,见少年意气风发,大帅后继有人,心里甚是欢喜,对于他们往日不得已的欺瞒,只道小事一桩,不值一提。秦陌有心提拔葛风做陇川的长官,葛风却道自己目不识丁,着实做不来批公文的事。秦陌挑起眉稍,“看来葛二叔还是更喜欢骑马打仗,做将军。”葛风连连抱拳作揖,直言不敢当,“世子爷说笑了,老葛以前就是个扛旗的大头兵!”他目露怀念,叹了声息道:“可惜我朝日渐重文轻武,不然,还真想再扛一次那赤红的火焰旗。”想当年玄策军是何等威武荣光,如今“重文轻武”几个字,已是葛风足够隐忍的含蓄。秦葑去世以后,中枢忌惮军权,这些年左右掣肘,已将最骁勇的玄策军折腾的,只剩下一口苟延残喘的气。军中像吴甫仁、葛风这样沙场上曾经的铁血将士,被发落到各处雪藏的,不计其数。那烈火燎原般的旗帜,已是日落西山,半倒不倒的样子。对此,秦陌提了提唇角,“既是日落,总还有再升起的一天。”本还对影自怜的葛风,抬首,迎上了少年瞭望天际的侧脸。那熠熠的眼眸迥然,一瞬间,葛风就好像从他身上,看到了当年大帅的身影。秦陌收回了遥望苍穹的目光,看向葛风,“只是不知到时候,‘廉颇老矣,尚能饭否’?”葛风心口一阵热血翻滚,忍不住红了红眼眶,哈哈大笑起来。“不好说,但扛一把旗,老葛应该是够的!”--徐氏含笑将小黄狗牵回了家。秦陌见兰殊一路相送,到了门口,仍站在门槛前,张望着小狗离去的背影,眼底莹莹闪烁,犹有泪光盈眶。少年不解道:“喜欢为什么不留下?”兰殊眼眶发红,却并不愿叫他看见自己这副德行,掩袖侧过了身,吸了吸鼻子,才笑道:“太麻烦了。”兰殊浑不在意的笑容里,带着一丝经年累月的怆然。秦陌并没有看见她的神情,只眉稍一扬,冷不丁道:“我还以为你挺有爱心的,不想也是个怕麻烦的人。”兰殊脸色瞬间苍白了一片,沉默了许久,没有说话。--夜里,少年又入了梦。窗外,仲夏的风吹过树梢,一阵沙沙声响。夏日的天气炎热,床帐被换成了透气的轻纱,半透明的霜白色,被烛光照得发黄,半遮半掩着帐内缠绵的两人。影子落到地上,一个颀长,一个娇小。紧紧贴在一块,一会深一会浅,节奏被男人拿捏得游刃有余。他全然将女儿家彻底掌控,捧在怀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直到她起了呜呜咽咽的求饶声,他才将劲头一松,将她搂在怀里,啄着她泛红的眼皮儿,纳闷道:“怎么连鹦哥儿都不喜欢,我还想着下月你生辰,买回来给你解闷。”她用食指尖描画着他结实的胸腔,撇了撇嘴,“有喙的都丑。”他冷笑道:“真分不清你的审美。”她轻哼了声,细白的手腕挽上他的后颈,“所以你不该自豪吗?在我眼里,你是好看的。”男人挑起一边眉稍,“所以在你眼里,我和狗是同一类?”她呆了会,伏在他怀里,吃吃地笑了开来。那笑声犹如银铃轻响,悦耳好听。他唇角猛地抽了抽,手指穿过她柔软如缎的发丝,再度,捧起了她的后脑勺......一道晨光照进了窗台,划过秦陌的眼尾,将他唤醒了过来。少年的眼睛睁出一条缝,捏了捏额头,坐在榻前,蓦然垂下首,自嘲一笑。他的梦,真是越发荒诞无稽,毫无逻辑可循。他怎么可以主动说出,自己和狗是同一类?--今日是他们离开陇川的最后一天。今晚,陇川的江边正好有祭祀典礼,夜市繁华。趁最后在这儿的空档,兰殊决定去做一件她一直很想尝试却不敢的事情。兰殊可劲往人堆里扎去,秦陌蹙了眉头,跟在她后头,百无聊赖。周围没什么能勾动人心的新鲜事时,人往往会不由自主往熟悉的地方看去。崔兰殊的芙蓉面,在人群中十分显眼。只见她眉目如画,一双黑琉璃般的瞳仁,收拢了一点四周恰到好处的烟火,莹莹泛着光泽。少年静静望着,注意力最后忍不住落在了她粉嫩的樱唇上打转。兰殊的唇角时常微微勾着,彷佛天生就是一张笑脸。秦陌记得梦境里,他在事后,总是喜欢反反复复捧起她的娇靥,一遍又一遍地细吻那微勾的唇边。那香甜的滋味犹绕齿间,少年心口砰然一跳。他猛地捶了捶心口,把它摁回了原位,转眼再看,崔兰殊专心致志,屏气凝神,伸出一只柔荑小手,探向一个小摊,递去了一枚碎银子。秦陌盯着她买下了一袋烤得乌漆抹黑的东西,眉角青筋不由跳了两拍。她买了一小包烤虫子,蚱蜢,蝎子之类。这是南疆当地的特产名吃。少年眉头蹙紧,甚难接受。崔兰殊那纤细好看的手,与沾着熏烟的烤虫格格不入。只见她拿在手上,似是下了两辈子的决心般,最终,一个狠心,猝不及防在秦陌盯着她发呆时,伸出一只手,精准将一只蚱蜢塞进了他嘴里。秦陌一不小心舔到一点她的指腹,指尖残留着一点女儿余香,险些让他咬到了舌头。兰殊却满怀期待地将他望着,“好吃吗?”少年那神情,可真是一脸吃了虫子的表情。秦陌愤怒地瞪向她。兰殊嗓音脆生生的,神色殷切,就像个皇帝身边煽风点火的太监,“您试试嘛!韶光易逝,年轻人就该多历练。”吃虫子也叫历练?秦陌一眼又一眼将她瞪着,不敢苟同,奈何他的教养,也不许他在公众场合吐沫。少年皱紧眉头,不情不愿嚼了两口,意外地,像是在体验到了什么极其新奇的感觉,松下了眉心。还挺香脆的。兰殊双眸盈盈闪亮起来,又问了遍,“好吃吗?”秦陌道:“还行。”兰殊挑眉入鬓,“真的?”秦陌:“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