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外面是当地很有名的一个景点,世界最南端的邮局。即使那个邮局小而简陋,但因为地理位置过于优越,很多人都会前来打卡合影,然后寄出一张明信片给牵挂的人。小小的一张明信片,漂洋过海送到中国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
李志元被他那目光看得都不忍心了,思考了下,跟他打商量道:“你去写好交给我,我知道郑观语的地址,地址我帮你补好,我来帮你寄,好不好?”
可以寄就好。明峥立刻站起来往餐厅外面跑,看上去很高兴,羽绒服都忘了套。
一群本来还在专心吃喝笑谈的工作人员全都静了下来,就这么看明峥急急地走出去。
他此刻只穿了一件单薄的反绒衬衫,看上去有些单薄。
在这个画面里,他走动的身影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像是在奔向什么美好的事物,脚步急切又雀跃,让人看了都会心情很好。
有的人大概生下来就该做男主角。
明峥给人的印象其实是有些疏离感的。他平日总是礼貌温和,沉默寡言,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待着,尽量降低存在感。但只要他站起来走进某个预设的场景里,他能瞬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
他此刻正在跑向世界尽头。
李志元抽着烟隔着玻璃窗看他,突然笑了笑。
这一幕真漂亮,放进电影里都可以,制作人隔着玻璃窗欣赏了会儿明峥的背影,笃定地说了句:“李导,他肯定会红的。”
他有一种很独一无二的气质。
“当然。”李志元笑了笑,“我选的人能有错吗?”
也不怪郑观语会看上他啊,李志元想着。
挑了一张好看的明信片,明峥付完钱,跟旁边的游客借了一支笔,把手揉暖和了些,在那张薄薄的纸片上写了几句话。
写完,明峥拿着那张明信片慢慢走回去,把东西交给李志元。他很信赖李导,也不怕自己写的被他看了,反正写的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更何况大家也知道他们是什么关系,李志元更是一清二楚,看到也无所谓了。
说起来,李志元还算撮合他俩的人,没这部戏他们也不可能在一起,明峥倒是觉得没必要避讳他。
吃完饭付好账,剧组大部分人都上车走了。
李志元故意多留了会儿,看着大家上车了才让助理翻出了郑观语的地址,在前台帮明峥填好地址,和助理一起慢悠悠地走向那个邮局,打算帮明峥寄好明信片后再回去。
弄好后走到邮筒准备投递前,李志元没忍住瞟了两眼明峥的字迹——
“把高小羽的愿望送到南极我就回去了。到了那里,我会放下他。”
“很想吃你做的饭,希望你有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