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们不会再见。
可这时耳边却不断响起他最后句话“我等你”。
喻婉靠着墙,匆忙点燃一支烟。
刚才之所以没有直接拒绝他的请求,那是因为她不想再因为乔寄月的失落而心软。
这个小屁孩儿啊,还真是好骗。
这下,她真是个彻头彻尾的罪人了。
第30章他知道,他喜欢她
当乔寄月第二天给喻婉打电话显示号码为空号时,乔寄月就知道,喻婉骗了他。
乔寄月是个感情淡漠的人,他的成长环境和原生家庭造就了他这样冷漠的性格。
上小学时,乔寄月就知道了自己是私生子,是同学悄悄告诉他听说你不是你爸爸第一个孩子呢!我听我妈妈说你叫私生子。
当时他并不清楚私生子是什么意思,于是他便回家问姜暮柔,姜暮柔让他不要听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胡说,姜暮柔还对他说:“你才不是什么私生子,你是你爸爸最宠爱的儿子,只不过啊现在有人把你爸爸霸占了,所以呀儿子,你可得争气了,把你爸爸抢回来,你也希望爸爸每天都跟我们呆在一起对不对?”
那个时候不懂,只知道他想要爸爸每天都在家,而不是很久才出现一次,所以他会在姜暮柔的出谋划策下想方设法留住乔振怀。
直到逐渐长大,太多人对他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再加上在新闻上看到了乔振怀一家三口出席活动的照片,他这才恍然大悟姜暮柔和他才是横插一杠子的、见不得光的第三者和私生子。
他开始厌恶,厌恶姜暮柔安排的一切。
讨厌学英语,讨厌学钢琴,讨厌姜暮柔总在他面前抱怨、洗脑,说他一定要努力让他们娘俩在乔家有立足之地这类的话。更加讨厌姜暮柔连他的兴趣爱好都要干涉和约束。
他从小到大都过着木偶式人生,就是一个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机器。在乖巧的皮囊下隐藏着一颗暴躁又阴暗的心。
这么多年他都如同一潭死水,这水已经开始发烂发臭,就在他觉得自己会烂一辈子,当一辈子行尸走肉时,他遇到了喻婉。
在四年前。
他第一次遇见喻婉,是在初二那年。
他从来没有住过宿,一直都是走读,那时候姜暮柔每天都会接送他上下学,不会给他留有一丁点的私人空间。
可那天,时隔多日没来过的乔振怀突然来了家里,说自己要去国外出差,顺便带上姜暮柔去夏威夷度个假,姜暮柔一听可开心得不得了,当下就收拾好了行李和乔振怀飞了美国。
不过在走之前给他安排好了一切,制定了每日计划表,让他每天晚上都跟她汇报,还给他找了个司机接送他上下学。
姜暮柔好不容易离开几天,他终于得到了喘息的机会,他每天都应付着完成了任务,放学了也不跟司机走,自己一个人跑去挤地铁,尝试着体会一下正常人的生活。
他记得那天突然下了好大的雨,夏季的雨总是来得毫无征兆,他没有带伞,地铁口挤了密密麻麻的人在躲雨。
他其实大可以叫司机来接他或者打一个车就能离开,可他偏偏选择做一场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的等待。
对他来说,被雨困住也是一种自由,总好过回家做笼中鸟要来得自在。
地铁口的人很多,人声鼎沸,熙熙攘攘。
可他偏偏却在这一片喧嚣声中清晰的听到了喻婉的歌声。
她唱的是一首非常经典的老歌,beyond的《海阔天空》
乔寄月很少听歌,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但他听得懂粤语,吸引他的是,喻婉的声音。
那时候喻婉可能还不到二十岁,她身形天生娇小,站在地铁站的过道里,被人群淹没。
来来往往的人,却没有一个人为她有片刻的停留。
那时候的喻婉面容还有些许未褪去的稚嫩与青涩,脸虽然小,但有微微的婴儿肥。她没有浓妆艳抹,没有夸张的纹身。她扎着高马尾,清素一张脸,抱着一把很旧的吉他,琴弦生了锈,十指磨得起了血泡。
即便无人问津,她仍旧唱得深情。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漂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
乔寄月很少听歌,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叫什么名字,但他听得懂粤语,吸引他的不仅是歌词,更是喻婉的声音。
她的声音很哑,是很明显的嘶吼过后的哑,沙哑且干涩。她唱得很卖力,脖子上呈现出青筋的痕迹。
即便没有人欣赏,她仍旧很专注,明明人来人往,全世界却放佛只剩下她一人,与自己共情。她身上的那股子张扬与野性似乎与生俱来。
乔寄月情不自禁被她吸引,走到了她面前,成为了她的第一个听众。
她一边唱着一边掀起了眼皮,两人的目光相撞,她明显愣了一下,漏了几拍后她很快便娴熟的接上。
一边唱着歌一边勾起嘴角对乔寄月笑了一下,弹着吉他的手抽空抬起来,食指和中指并拢,伸到额前点了一下,对着乔寄月敬了个水手礼,那眼神似乎在说你可真有眼光!
嗯,非常的中二病。
可乔寄月却觉得,她笑起来真好看,左边嘴角有小小的梨涡,眼睛亮晶晶的。
明明笑起来很甜,可她却偏要做出一副自认为很酷的表情,有那么点滑稽。
喻婉唱完一首歌后,便迫不及待的向乔寄月推销业务,笑眯了眼睛:“小帅哥,支持点歌哦,十块一首,不过你长得这么帅,又是我今天第一个听众,我给你破个例吧,十块两首歌。”
她一边说一边比了一个“v”
指腹上的血泡似乎破了,渗出来一丝丝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