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喜欢吃糖,只是怕请你吃糖的人不高兴。桃夭忽然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逗孩子似的笑出来,难怪那么容易被抓住。
司狂澜看看她俩,又闭上眼睛。
听不懂可以问我呀,我很乐意给二少爷解答的。桃夭扭头看他,赌一百个肉包子他肯定不知枫生的底细,更不知她方才一口一个被抓去是何意,哼,纵他博览群书才高八斗,也有欲知而不知的尴尬。
可是,司狂澜并不打算给她卖弄的机会,只道:酥糖之类,食用过量对身体无益,你已无过人之姿,若再肥胖一圈,更是不堪。
为啥他总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话题里找到攻击自己的点呢?以及根本不用疾言厉色,轻描淡写一句话就足以让她炸裂到想用药毒死他?
若非考虑到沈枫心心念念盼着司狂澜去解她的是非,她拼了这条命也要跟司狂澜江湖决斗一场,不把他从车厢里踢出去在地上滚动摩擦十八圈,难平心头恨。
可真决斗的话,滚出去的那个应该是她吧唉。
嘻嘻,我不怕胖呢,毕竟又不当二少奶奶。桃夭硬是把所有愤怒压缩成没心没肺的笑容,再说,人间美好,我还不想跟那些倒霉姑娘一样,英年早逝。
不就嘲讽吗,谁不会。
却不知当初是谁终日挂在墙头偷窥。司狂澜嘴角微扬。
我那不是为了丁三四才桃夭急得脸红,又见沈枫一脸茫然,这才收了继续反驳的心,也没心情吃糖了,愤愤把酥糖收起来,暗骂,呸,老狗记得千年事
司狂澜一字不漏听见,微笑:我自小便记性出众,过目不忘,与年纪无关。
桃夭故意挖了挖耳朵,当没听见,看定沈枫:方才我没说错吧?
沈枫又愣了愣,半晌才反应过来,低下头,手指局促地揉搓着。
是被抓住了可我很高兴。
第十章趸鱼(3)
麻袋被解开,光线自缝隙里钻进来,有些眼花。
少年稚气的脸在光影之间晃动,眼睛很亮,像泉水里被冲刷浸泡了许多年的石子儿,圆润细腻,光彩但不夺目,无端端让看见的家伙觉得,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必没有一颗犀利凶暴的心。
阿爹,你走了一个月,就带了这个回来?
声音也好听,脆生生的,让它想起听了好多年的泉水的声音,不,比那个还好听。
傻娃娃,这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求而不得的好东西呀!
罩住所有的麻袋被小心翼翼抽离,它终于完全暴露在暖黄的灯光下,因为头上贴着一道符,所以它动不了,也不能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对父子伏在桌子上,撑着下巴与自己四目相对。
房间里摆满了奇奇怪怪的东西,除了一摞摞都搁出灰来的黄纸,案台上还胡乱放着一圈绕得乱七八糟的红线,红线上还缀着脏兮兮的铜铃铛,香炉怕是几百年没有倒过了,香灰积成了一座小山,三根烧得长短不一的香歪歪斜斜地插在那里,面前供的也不是哪个神仙的塑像,只是一个普通的木牌,里头嵌了一张红纸,纸上粗笔重墨写了一个神字。
它老早听说过,对妖怪最不友好的便是世间的术士们,他们钻研奇术,走遍名山大川,寻找一切可以帮助他们得道成仙斩妖除魔的工具,奇花异草,怪兽灵禽,甚至包括妖怪,一旦被捉住,几乎都没有好结局,要么变成丹药,要么变成任由驱使的傀儡法器。
所以,算自己运气不好?明明已经藏得那么完美,但还是被这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找到。它听幽泉附近长居或者路过的妖怪们不止一次说起,能不离开幽泉就别离开,外头啊,人多,人多的地方危险就多,没点本事的小妖怪一不小心就会被捉去当下酒菜,反正啊,人类可凶了。
问题是,它的哥哥们觉得自己不属于没本事的小妖怪,他们常常在幽泉附近的山道里捉弄路过的人类,尤其看见穿得光鲜靓丽的路人,便要故意引来一场雨,将人家淋成狼狈不堪的落汤鸡,自己躲在暗处乐不可支。回来后还要跟它吹嘘,说人类哪有传说中的那么凶恶厉害,不过是连一场雨都躲不开的动物而已。那时它还小,只得了一半人形,脚还不是脚,牢牢生在土里,最大的消遣只能是听几个哥哥们眉飞色舞地跟自己讲述他们今天又怎么戏弄了几个倒霉鬼,或者伸开自己的双手,看看有没有飞鸟或者蝴蝶愿意留在它手上跳个舞唱个歌,有时候几片落叶掉下来它也能玩半天,蹲下来在地上摆成各种形状。
其实不太记得是哪个时候,它的哥哥们再没有回来。
只记得头一天他们还兴高采烈地说山路上来了一群人,鲜衣怒马,很是热闹,待他们想想要怎么捉弄这群人,看是下雨还是扮鬼,反正他们最喜欢看人类惊慌失措的样子。
然后就没有了然后,直到它可以离开泥土,以近似于人的模样到处行走时,哥哥们也没有回来,问过许多路过的妖怪,都说没见过,遇到有修养又热心的妖怪,除了对不能帮助她表示抱歉之外,还无一例外地劝它千万不要为了寻找哥哥们的下落离开幽泉,留在这里才能获得最大的安全,人,特别危险。
它其实没怎么想过离开幽泉,因为不认识路,胆子也小,最关键的是体力也很差,稍许多走几步,脚下便同踩了棉花似的,得休息许久才能恢复过来。如此自顾不暇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多个春去秋来才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