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取下纸鹤逐一拆开,果然是一封封书信。
一年了,你还是没有音讯。你姑姑说你去了外地探亲,可后来连她都不见了。你们姑侄俩是不是跑到外地骗吃骗喝去了?
两年了。你是死了呢还是死了呢?走之前跟人道别是一种礼貌,你这个人真不讲究。
三年了。你回来的话赶紧来找我,我给你带了好玩的东西。
四年了。我不找你了。
五年了。我有了想嫁的人,你来不来喝喜酒!
他握着书信的手微微发抖,心里却如释重负。
原来已经有五年了,他看着最新的那一封信,上头的日期跟地点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他算不算又荒废了五年,在洛阳他没有再干任何跟押婚有关的工作,虽然他的资历不及洪姑姑,但要做到跟她一样也不难,毕竟需要的只是消耗身体罢了,可是他不想做,一点都不想。可能还是他太胆小,怕露了妖气惹来麻烦。
五年的时光,他只当农夫花匠泥水匠,邻人们都当他是个勤劳朴实长得还好看的寻常小伙。他也曾对一位姑娘动了心,她舞刀弄剑时的样子像极了苏胜,姑娘似乎也心仪于他,可谁知窗户纸都未捅破,姑娘家便突逢变故,举家南迁,再无重逢之日。去年遇到的姑娘也是,刚到彼此有好感的阶段,姑娘便生了大病,他越去探看越是担心,姑娘便病得越重,他心知有异,遂断了对姑娘的心意,而对方病情竟很快好转。于是,他好像终于明白了洪姑姑为何会哭,为何会那么执着于将别人拴在一起。有的人,自己得不到就要全天下都失去,有的人,自己得不到却希望别人不失去。洪姑姑的功过,难下定论。
喜酒是一定要喝的。
就是时间不太对。
因为他还是暴露了,虽然都不知道在这么小心翼翼的生活里,他的气息是如何被雷神的耳目们发现的。
跟雷神硬拼是不可能的,绝对没有胜算。
书信在他手里被攥成了一团,他只想多要一天而已。
第二十六章绛君(7)
就那儿啊?桃夭朝山坡下一处灯火缭绕喜乐阵阵的院落努努嘴,还用力嗅了嗅鼻子,隔着那么远都闻到酒肉香了,结婚真好啊!
他不关注酒肉香不香,只打量那院落的规模与四周环境,喃喃道:房舍很不错啊,感觉有钱有势的样子。
是不错的,光看那屋舍的数量与外观的气派,便知其主人非等闲之辈。
他大大松了口气。
走啊,不是喝喜酒么。桃夭拽了拽他。
他犹豫片刻,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