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拿起一颗青提递给我,笑着说道:“是呀,你爸爸为了给自己挣学费,就倒卖唱片和碟片。那时候他从很远的地方买回唱片和碟片,然后放在天桥上贩卖,每张唱片赚三毛钱。有一次下暴雨,他为了保住那些唱片,大冬天的硬是把那件军棉服脱下来裹着所有的唱片和碟片,最后自己发烧了一个星期。”
爸爸正拿青提的手抖了一下,水珠嗖地滚落在了他深灰色的牛仔裤上。我忽然注意到他右手食指内侧有道月牙形的旧疤,和昨夜的新伤叠在一起,像两枚错位的弦月。
我盯着爸爸手上那新旧交叠的伤痕,心中五味杂陈。原本在我印象里,爸爸只是个严肃、刻板,一心扑在工作和对我严格要求上的人,却没想到他的大学生活竟如此丰富多彩,有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过往。
“爸,你当时卖唱片,不怕被抓吗?”我好奇地问道,同时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爸爸在天桥上,紧张又小心翼翼地售卖唱片的画面。
爸爸轻轻笑了笑,眼中闪过一丝追忆:“怎么不怕呢,那时候管得严,每次去卖唱片都提心吊胆的。但为了能凑够学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有一回,远远看到城管来了,我抱起唱片撒腿就跑,脚下一滑,差点摔个狗啃泥,还好最后有惊无险。”说到这儿,他自己先忍不住笑出声来,那笑容里满是对青春岁月的怀念。
妈妈在一旁也跟着笑了起来,她看着爸爸,眼神中满是温柔与爱意:“你爸那时候啊,为了能上学,能养活自己,什么赚钱的点子都想过呢。”
阳光透过梧桐树的枝叶,洒下一片片金色的光斑,落在我们身上。不远处的校园里,学生们来来往往,青春的气息扑面而来。那一瞬间,我仿佛穿越时空,看到了那个年轻的男孩,抱着一大纸箱的唱片,在校园里穿梭,他虽然清瘦,但眼里却闪着光。
“当年我还在楼梯上摔过一跤,然后把整箱的邓丽君唱片给摔碎了,害我饿了好几餐,还偷偷哭过好几回呢。”爸爸看着不远处教学楼的门洞,笑着说道。
我看到他的眼睛微微眯着,似乎无数的记忆正从眼底走来。
夕阳西下时,我终于跟着爸爸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医学图书馆。
走进图书馆,一股清洌的消毒水味道扑鼻而来,我忽然理解了爸爸为什么总在白大褂的口袋里放几粒薄荷糖,原来他喜欢这种味道。
图书馆出乎意料的大,仿佛一座圣殿。书架间的过道,弥漫着陈旧纸张与岁月沉淀的气息,偶尔夹杂着一丝木质书架散发的淡淡木香。透过高处狭长的窗户,阳光被切割成一道道明亮的光束,斜斜地洒落在书架上、地板上,尘埃在光束中翩翩起舞,仿佛在演绎着知识的灵动旋律。
阅览室里,宽大的木质书桌有序摆放,桌面被擦拭得光滑如镜,倒映着天花板上暖黄色的灯光。桌上摆放着精致的台灯,灯罩的设计巧妙地将光线聚拢,避免了对他人的干扰。每张书桌旁,都坐着专注学习的学生,他们或是埋头奋笔疾书,或是紧锁眉头研读文献,神情专注得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爸爸站在一排书架前,他踮起脚尖,用力地够着一本《格氏解剖学》。他的衬衫随着手臂的动作跳出了皮带,露出了一块暗褐色的椭圆疤痕。
“这是什么?”我压低声音问站在身旁的妈妈。
“这是生炉子烫的。”妈妈的手指戳在了我后腰相同的位置,“当年考研时,他租的地下室暖气管冻裂,整个冬天靠捡废报纸烧铁皮桶取暖,这伤疤就是那时候被烫的。”
“哦......”我从喉咙里发出了一个长音,目光紧紧地盯着爸爸。
爸爸保持着仰头的姿势凝固成了标本,直至那本厚皮书落在了他的手中。一片泛黄的梧桐叶从书页间飘落下来。
“哇,没想到这片梧桐叶还在啊!”爸爸惊喜地叫道,眼睛发亮。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凑过去问道。
“这是我读书时最喜欢的一本书,但当时我没有那么多时间跑在图书馆,所以就从梧桐树下捡了一片叶子,作为书签,这样我就记得每次自己看到了哪里。”爸爸边抚摸着那片早已成标本的梧桐叶,边轻声说,“那段时间忙着要考研,可是有个音像店的老板让我每周给他送二十张爵士乐的唱片。这可是个大生意,我不能放弃,但那家店离我们学校又很远,骑车都要一个小时。”爸爸的手指无意识地在空中划动,仿佛在抚摸某段看不见的记忆。
暮色渐浓时,我们走出了爸爸的母校。回程路上,爸爸破天荒买了街边艺人灌的唱片。车载音响流淌出《橄榄树》的旋律时,他跟着哼唱的声线带着奇异的颤抖,仿佛那些在街头叫卖CD的日子,那些就着自来水啃冷馒头的清晨,此刻都化作细沙从指缝间簌簌流泻。
“考研时,我困的时候,就拿那些唱片划自己的身体,这样让自己能时刻清醒。”爸爸突然停止了歌唱,像个孩子般地呓语,“后来唱片已经无法阻止我的瞌睡,我就破天荒地地把唱片给拗断,用最尖锐的那个面戳自己的手背。”
“你还好意思说,”妈妈打岔道,“你食指处的伤痕不就是这样来的吗?手背没戳到,打瞌睡戳到了别处。”说完,妈妈对着爸爸白了一眼。
爸爸笑了,还笑得挺大声。
“哎呀,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这不,现在在儿子面前揭我伤疤了。”
“要不你带我们去吃烧烤,这样可以封住你其他的秘密。”妈妈调皮地调侃道。我第一次看到妈妈如此的可爱,像个少女。
“好,儿子,爸爸带你们去吃烧烤。”爸爸加大了油门,“看看我读书时一直吃的那家夜排档还在哇?”
大排档的霓虹灯下,父亲破例点了扎啤酒。泡沫漫出杯沿时,他哼起段陌生的旋律,右手在油渍斑驳的桌面上敲出鼓点。某个瞬间,他的侧脸与街边那个年轻歌手重叠——那个正在弹唱《橄榄树》的流浪艺人,发梢也染着夜风的形状。
“儿子,告诉你一个秘密,连你妈妈都不知道,”爸爸对着我眨眨眼,随后仰起头,一口气灌下了大半杯的啤酒,抹了一下嘴唇后,才笑嘻嘻地说道,“其实我还组过乐队。”
“你组过乐队?”妈妈一串烤海螺在嘴边,惊讶地问道,“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爸爸喝完了杯中剩下的啤酒,任由啤酒的泡沫沾在他新长的胡茬上,一本正经地掏出手机,翻出了一张照片,“瞧,这是获奖的奖状呢。当时乐队的名称叫‘听诊器与吉他’,在我们学院元旦晚会上拿奖了。
照片里,爸爸穿着一件红格子衬衫,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正在舞台上拨动着电吉他。
“嘿,老爸,你好厉害啊!”我夸张地叫道。
爸爸的笑在霓虹灯下闪闪发光,那些趴在他胡茬上的啤酒泡沫也变得格外生动。
回宾馆的路上,妈妈开车,爸爸和我坐在了后座,他把脑袋靠在我的肩上,睡得很沉。车载音响里,还放着他刚刚买的唱片——橄榄树。
请收藏本站:https://www.kanshuc.cc。手机版:https://m.kanshu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