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勒死了一名31岁的女教师。做爱时我喜欢捆绑女性,并且常常掐住
她们的脖子,让她透不过气来,那样我会得到无限的快感我也不知道,是否沉迷
于某种特殊的性嗜好中。但我承认从15岁开始就对女性的脖子特别迷恋,并且
认为脖子是女性最性感的部位,如果看到戴着项链、领带的女性就会产生强烈的
性冲动。
曾经有个小姐(妓女)告诉我:「在我们作爱的第一年里,做爱的方式都比
较正常。后来我就开始和她玩捆绑做爱的游戏,有时还控制她的呼吸。可以称之
为『性窒息』癖。」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偷窥。
某个夏季夜里,我跑到福州五一东路一公厕里偷拍如厕妇女,结果被众市民
当场抓住。
几十个市民正愤怒地责骂站在中间的我。那个自以为是的刘女士还大声宣传,
当晚9时许,我(刘女士)到厕所方便时,忽然发现与男厕所相通的阴沟里伸过
来一只手,正用手机拍照。当时没有声张,而是悄悄地走到男厕所里。看到一男
子正蹲在阴沟上拍照,马上冲过去一把扭住他,同时大喊「抓流氓」。周围居民
闻讯赶来,抓住文生就是一顿打。
其实不久前,文生买了一部「松下」数码照相手机,遂动了歪点子。经过查
看,发现这个公厕男女厕有较深的阴沟相通,就趁着夜色偷拍女人如厕。可没想
到被人逮个正着……这只是偶尔失手罢了!
1998年秋季学期至2000年春季学期放晚学后,文生以学校不准无票
离校为名,先后14次留下幼女陈某等4名女生,对她们进行奸污,使她们身心
遭受极大的伤害。这些女生中最大的16岁,最小的13岁。在此期间,我还以
写检讨书、没有办好离校手续等为由,先后叫女学生李某等9人到我的门卫休息
室中,以书桌作为遮掩,对女学生进行猥亵。
我文生重来不否认作爱的方式过于野蛮。先描述一下某次猥亵的经过。
1999年4月10日下午,我以打扫教职工宿舍为名,将延期返学校的2
名学生叫到自己宿舍。随后,又以倒垃圾为由将其中一名学生支开。当屋内只剩
下一名15岁女学生小芳(化名)时,我问她这几天有没有洗澡,然后说要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