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明正跪在自己的小公寓的卧室里,面前供奉着两只鞋子,之所以是两只,是因为一只是拉丁舞的舞鞋,另一只是同样是左脚的褐红色的马丁靴,另一半,另一半上人赏给了另一个奴隶。虽然大学毕业已经两年了,两年来上人没有再给过他一丝联系,甚至连qq好都从双方的列表里面删除了。他却忘不了大学四年的生活,拜祭完眼前的两只残破的鞋子,他心中有些苦涩,不知道那只被上人带走的奴隶是不是还在跟着上人。失业的今天感慨良多,幸好自己邮箱里面的主人的电子邮件不会被强制删除,自己应该给主人冒昧的发个邮件,聊表思念之情。
〈爱的美丽的上人:
不知道上人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奴才觉得您应该是一个人上人。渴望您见信欢颜,虽然您已经不要奴了,但是奴还是每天坚持着向着上人赐予的鞋子请安,祈盼上人心想事成。
上人,其实刚刚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奴就萌生了在学校附近找一个主人的想法。奴在qq上找了很久,结果偶然的机会碰到了您。您真的很大度,而且很开朗,很有主人的风采和智慧,奴一下子就被俘虏了,奴多么的希望入学之后可以时刻跟在主人的身边。命运给奴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上人居然是我的同班学姐。(之所以是学姐,是因为她是上一年休学又转到这个班的。)
奴更没想到的是,您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怎么这么帅?我后悔了,我不要你了。」面对我的愕然,面对我的哀求,您真的感动了,您告诉奴,真的非想做您的奴就只能生活在鞋底下。当时奴并没理解您的话,直到您不要奴了,奴才知道,这四年来您没有让我碰到过除了手之外的任何身体部位,甚至手也是您迫不得已的接触的。奴心里有些悲哀,但却无法放弃。
上人给奴的第一份见面礼居然就是用您脚上的高跟凉鞋在奴的脸上刻下了您的印记。奴感激您,一见面您就给了奴一份终身不灭的大礼,奴从未想过用消疤灵去掉这个圣痕,这是上人对奴最深刻的爱。虽然来送奴上学的妹妹怎么看这个圣痕都像是自己前年买的雪地靴后脚跟的鞋底印,但是面对着奴的死不认账也只能接受卡在墙面的说法。
上人还记得学校西门外面的那片小树林吗?那里是一个没什么人喜欢去的地方,却是我们最常去的场所之一。在那个安静的环境里,却变成了我们的乐园。在那里,上人的鞋子永远都高于奴,因为自从进入了树林之后,上人就一直站在我的身上,哪怕那天是下雨,奴也要在泥泞的地上爬过,根本不敢让上人的鞋底落在地上,因为不论这个过程当中踩到了任何东西都会落在奴的胃里。奴当然希望能够获得上人更多的关爱,可是上人不是奴的,奴是上人的,为了能够在保证自己有足够能力伺候上人的前提,奴一直都是谨慎的行事着。每次您练完舞蹈都喜欢穿着舞鞋在奴的身上找回着笨蛋舞伴带来的伤害,虽然有的时候奴几乎觉得自己下一刻就会被上人踩死,可还是满心欢喜,因为这个时候的您是最美的。
您知道我为什么报了拳击社吗?自从认识上人的第一天开始,奴脸上和身上就到处都是伤痕,甚至刚入学半个月的那次,您的鞋跟差一点就将奴的眼睛从眼眶里面挖了出来。为了不给太多人引起不必要的怀疑,奴毅然决然的报名了拳击社。不是奴吹牛,那帮怂货,根本不是奴的菜,可是为了保护您的声誉,奴只在拳击社里保持中上等的水平。这样只是奴被嘲笑为不自量力,不会对上人有一丝一毫的影响。
本来大二的时候上人说要搬出去租房子,奴以为上人会接纳自己,高兴的征得您的同意搬了过去,成了您手里的完全保姆。虽然我们租的是两室一厅,可是……有一间卧室放满了上人的鞋子。奴期盼着上人的恩典,可是……上人带回了一个叫上人主人的奴,当时奴的心里伤心透了。那个奴长得不说歪瓜裂枣也是违章建筑,说起话来也就是一般的水平,还不如奴这个被您的鞋子「练」出来的舌头呢i就是这么一个伪劣产品,他却可以承接上人的一切恩典,甚至包括侍寝!奴不断的寻着机会给他下绊,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一直挺到了最后。奴知道,主人带着他走的,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在上人的身边伺候着,如果是,我得承认他是一个天底下最幸运的奴。
那时,奴真的忍不了了,哀求着伺候上人,可是上人让奴在那个卧室中的上百双鞋子中找出三双您最近要扔掉的鞋子。奴恐惧了,这不是奴应该左右的事情,上人当时却根本没打算放过奴,您说要是奴不选,就要让奴给那个笨奴做小受。奴当时乱选一气,看着觉得旧了的就选,可是看到您嘲弄的目光奴就知道奴错了。果然,从那以后,上人放开了使用奴。
原来上人还会注意给奴一个还算干净的鞋底,可自
那以后,您不再那么注意这些。学校到公交站之间有一条穿过田地、垃圾场的小路,原来您嫌那里脏,不愿意走,可是那时,您故意走过那里,尤其是下雨或者灌溉的时候。只要一到合适的地方,您就将鞋底踏在奴的脸上,一方面享受着那个笨奴的周到伺候,一方面任凭奴趴在下面舔舐清洁鞋底。上人非常喜欢穿纹路深的鞋子,因为一方面防滑,另一方面可以好好的使用奴。在您的鞋底,奴品尝过草树叶、尘土、烂泥、口香糖、腐败物质、纸片、食物残渣,甚至有的时候您的鞋底饱含浓郁的不明生物的排泄物的气息……在上人的鞋底,奴几乎尝遍了人间味道。
以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具体的问题,你过来再说。
奴本来想问候上人来着,可是发现上人删除或者变更了一切与奴的联系方式。奴觉得自己是一条被主人抛弃的破抹布,根本就不会引起任何涟漪,只能暗自神伤。前天整理邮箱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上人的邮箱号,所以写下了这封回忆录。不知道上人是否能够看到。奴很紧张。
巧莉
山明:
山明发完信,心中一阵忐忑,他不知道这样是否合适,真的还会有回复吗?大概这下子上人的邮箱也会更换了吧。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过来可以,但是不许再说做奴的事情。不然,要不你别来,要不就准备和那个你口中的笨奴一样给我做花肥吧。
您曾经的奴:山明
奴是上人的出气筒,没有之一,因为所有的惩罚都是落在了奴的身体上,那个笨奴出了错,最大的惩罚只是给奴做小受。可是上人真的不知道——那对奴也是惩罚吗?唯一欣慰与辛酸的是,黄金圣水不是奴的菜,但是奴吃下去的东西远远超过了黄金圣水的威力。要不是大三下半年那次因为给上人舔鞋底而农药中毒,去医院洗了胃,大概上人会将这种行为一直延续到大学毕业吧。
山明看完信,呆坐当场,自己要怎么选择呢?似乎还有机会啊……
奴祝愿上人生活幸福,名利双收,快乐常在。
等候你的回音哦!
展信开心。看到你来的信我非常的意外,两年多了,我以为你已经忘记我了呢。我听说你失业了,正好我在所在城市开了一个花店,现在正需要人手,你要是没有牵挂就过来吧。
对了,你真要是过来的话,帮我在你那个一线城市买一双百丽的靴子,图片在附件里面,到时候给我带过来,这个小城市太贵了。
原本奴打算和那个笨奴一起跟着上人去您要去的城市,可是毕业前的一个星期,您就不要奴了,根本就不顾临行时奴抱着您的腿将鼻涕眼泪一起抹在您的牛仔裤上的哀求,毅然决然的踩碎了奴的鼻梁,带着笨奴走了。
山明坐了三个小时飞机,加上三个半小时的火车,再加上20分钟的汽车,终于到达了这座心目中的圣地——八线城市景桦市。他没想到这么偏僻的一个小地方居然
吃过午饭回来,山明发现邮箱提示有新邮件,他赶紧打开了收件箱,上人的邮件正躺在收件箱里面等待查看。他迫不及待的打开了邮件。
巧音刚刚点完卡布奇诺,就见到一个三十岁左右,邋遢疲惫,拖着两个大旅行箱子的男子走进了这家布鲁兰德咖啡厅。他就坐在自己的右前方靠着乐师的地方,皱着眉头盯着手中服务生递过去的餐单。巧音撇撇嘴嘀咕道:「又是一个乡巴佬。」
奴虽然兢兢业业的伺候了四年上人的鞋底,但是回想起来,上人几乎没给过奴什么笑脸,就连平时正常的接触也没有,只有在每次用鞭子和鞋底在奴的身体上留下皮开肉绽的痕迹的时候才会展现些许温柔。也许上人会觉得,已经这样了,为什么他还不跑掉。奴自己也想知道,可是就是这样,奴的心里依然坚定的拥有着上人,大概奴是传说中的m体质吧。
奴真的很想上人,想念着上人的鞋子。这两只鞋子是上人从大一一直穿到大四毕业的,按理说奴拥有了「完整」的上人,不应该奢求,打破上人和奴的约定,可是奴忍不住,不知道上人可不可以收下奴。奴现在是自由人了,没有公司和家庭的牵挂,只剩下了可以挥霍的青春,奴希望可以将它挥霍在上人的身上。求您了!
此致敬礼
还由一个咖啡厅的存在,他好奇的走了进去。环境还算过得去,可是……一杯蓝山,8元?山明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他想了很久,勉强的点了一杯7元的凤梨汁。
山明放松了身体,将自己堆进革面的双人沙发里,舒服得呻吟了一下,然后扫视起了这座小城的居民状态。这里虽然很小,小得从主街一头看到另一头,距离大概不超过300米。人们的服装倒还不算原始,应该是得益于城郊的那片旅游度假区,开发力度还是欠缺很多。他继续环视,突然一个身影映入他的视神经,他如同触电了一样激灵了一下。左前方靠着窗户的那个女子和巧莉简直太像了,他几乎就认成了巧莉,要不是这姑娘还穿着十八、九岁女孩穿的时尚装束,他也许就扑过去一表心情了。
巧音认真的看着手中的手机,咖啡厅悠扬的钢琴声配着窗外照进来的暖暖的阳光,这种享受绝对是她这种懂得生活的人的必需品。很讨厌的,有那么两束刺眼的光芒总是在自己的脸上刮擦着。她厌恶的抬头看过去,却发现刚才进来的那个颓废男居然两眼放光的盯着自己,即使自己看过去了,也毫不掩饰那种恶心的兴奋感。算了,这个骚货不过来发骚就好了,不理他。可是这个状态下,自己最喜欢的卡布奇诺居然那么的难喝,那个混蛋不知道自己有多恶心吗?巧音再也受不了了,她起身走出了咖啡厅。
山明正在欣赏这个等同巧莉的美女,可自己的凤梨汁刚上来,那个女子就走了。山明脑袋一热,两口干掉杯中的饮料就带着行李跟了出去。那女子走得路线很有意思,七扭八歪的,山明丝毫没注意这是为什么,他觉得自己没有恶意,即使发现了也没什么。突然,前面的女孩不见了。他叹口气,继续前行着,希望找到走回主街的路。
巧音出了门,大大的松了口气,可还没走出去二十步呢,那个颓废男居然追了出来。大惊失色的巧音加快了脚步,并且凭着对这里的了解在胡同中穿行着。那个颓废男果然不怀好意,拖着那么多行李竟然一直跟着。巧音生气了,她闪进旁边一条死胡同,她发誓,只要那个混蛋敢追过来,她一定让他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