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姜嫁进来之前早就考虑过公安这一职业的特殊性,她从来不是离开男人就悲伤秋月的性格,反而觉得家里她完全做主挺好的。
孟姜生活就是为孩子们准备一日三餐,早送晚接孩子,晚上接过杨毅带娃运动的职能,亲自带着娃跑步、打拳。
尤其是等大钢和二炮惊奇的发现妈妈竟然打起拳来虎虎生威,一点都不逊色爸爸之后,简直对她崇拜到五体投地。
孟姜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如果对一个人崇拜,那就太好带了,于是她特意表演了一次三步上树的功夫,简直惊讶死这两个小崽崽。
之前对她只是亲昵,现在则简直把她当师傅来崇拜,每天只要她一声令下,这两个小崽崽完全执行,好养极了。
孩子理顺了,孟姜白天时间则用来帮着刘莉做衣服。
料子选好了,样式最终敲定了,缝制衣服又有缝纫机,孟姜真正需要手工做的仅仅是刺绣而已。
刘莉隔几天就来看看她衣服的新进展,每次都看到不同的美,心里别提多美了。
她感叹道:“阿姜你,你这才是真正的鬼斧神工,做的衣服也太好看了。”
孟姜笑:“再好看,在你身上也只是锦上添花,因为你本身就很美,披个麻袋都时髦那种。”
“阿姜姐,要我是男的多好,就可以娶你进门了。不为别的,就你这份对孩子的耐心和做饭手艺,谁娶了谁赚到。杨毅不是不好,但我觉得他还是配不上你。”刘莉时不时插科打诨。
孟姜白了她一眼:“不许说话,刺绣是安静活,你一边好好呆着去。而且你这么优秀,我才不会嫁,嫁了之后还不定天天和多少争着嫁给你的小姑娘打架,我疯了不成?”
刘莉就喜欢听人夸,不过她也懂事,等孟姜真开始刺绣,立刻闭嘴不说话,只用她双手托腮看着孟姜干活,看半天都不腻,顺便还可以在孟姜家里蹭顿午饭,生活简直美滋滋。
两个女人吃饭,孟姜喜欢炖各种汤汤水水,美容养颜嘛。
刘莉深信孟姜的这个做法,因为她眼看着孟姜嫁进来大半个月,皮肤越来娇艳。
孟姜皮肤原来白是白,但没有水分和弹性,更谈不上润泽细腻。
在城里养了这些天,营养跟得上,心情也好,不用干粗活,又有灵泉水滋养,孟姜皮肤简直水当当的,一掐能出水那种。
刘莉也时不时来沾光,感觉自己的皮肤也变好很多。
等她的两件衣服和一副云肩终于做好了,刘莉竟然觉得有些伤心,因为她没有理由经常来蹭饭了。
不过她很快想到一个好主意,可以介绍自己小姑子来嘛。
小姑子手里有钱,平时非海市衣服不穿,也让她来惊艳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