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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前夜(出书版) 第35节(2 / 2)

“哎呀,怎么了?”

红津刚俯下身,小月突然睁大眼珠,像兔子一样弹起身,手里握着水拨子的木柄挥过来。红津躲闪不及,侧脸连着耳朵挨了一记,一声炸裂的巨响几乎把她震聋。回过神来时,小月已经夺门而出。

“阿松……阿松!”红津撕心裂肺。

阿松听到呼喊,从房间冲出来,穿着拖鞋追下楼去。

完了,这下完了。红津懊恼地用拳头砸自己的脑袋。

她喘了口气爬起来,跌跌撞撞跑出院子。胡乱跑了一阵,眼前的田野一片黑暗,连星光也看不见。阿松和小月踪影全无,天地间仿佛只剩她一个人。猛然回望,自己家的灯光缩成了一个小白点。

红津不敢再走了,蹲下来抱住膝盖大哭。脸上的肉一抽动,被小月打中的地方便火辣辣地痛,越痛越是止不住哭泣。

不知过了多久,阿松终于回来了!小月伏在他肩上,像个沙袋一样一动不动。

“她怎么了?怎么回事啊?”红津揉揉眼,跟着阿松走回家。

阿松把小月扛进地下室,把她放平在地上,自己也仰面躺下,胸口不停起伏。贴身的棉布衫被汗水染成深色,头发像洗过一样。

有血腥味!红津把目光转向小月,顿时吓得全身抽搐。

小月的脸被长发缠住了,露出的下半张脸是鲜红色的,嘴唇上粘稠血液在鼻息下蠕动,如果没有这微弱的变化,简直和死尸没有分别。她的脚尖指着天花板,膝盖却朝内弯曲。外套上沾满了枯枝残叶……不对,尼大衣的颜色怎么变浅了?

第三章 原野明月(12)

“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卫明松带回来的女人是陈秋原?”听到这里,沈重忍不住开口问。

“是。”黄宇清晰地回答。

尽管大家已经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个明确的答复仍然在会议室里激起一阵惊叹和释然夹杂的声音。

“那么……严小月是卫明松杀的?”

这个问题黄宇答不上来,他看向负责审讯卫明松的印山城。

“事到如今,这一点已经很难判断了。”印山城眯着眼,被自己的烟熏到了,“卫明松在105县道旁追上严小月,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严小月摔倒,脑袋撞在碎石块上,一下子失去意识了。就在几秒钟之后,走在县道上的陈秋原被江久旭开车撞飞。因为撞击力度很大,陈秋原落地的位置比严小月距离县道更远。所以江久旭找到的人是严小月。他把严小月当成陈秋原沉到湖里了。据他说,当时严小月满脸是血,已经没有呼吸了。但是,他的妻子陆冰燕说她不确定严小月是否已经死亡。”

严小月的尸体已然化为一具白骨,内脏完全腐烂,无法判断死因是否为生前溺水。现在只能期待,头骨的伤痕可以鉴定出碎石撞击是否致命。从以往的经验看,希望非常渺茫。

“卫明松一直躲在树丛里,看着江久旭把严小月背走。他很矛盾,可是最终也不敢跳出来制止,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印山城哼笑一声,“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处境最重要。”

“然后他就把陈秋原带回家了?”沈重似问非问。

“是的,他发现陈秋原还有一口气。其实,从卫明松的立场看,就算陈秋原已经死亡,他也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尸体一旦被发现,江久旭就会知道自己沉错人了,事情会朝着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所以,把陈秋原带回去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他可以学江久旭,把陈秋原也沉到湖里……不过我相信,伤害严小月不是他的主观意愿,这时候他的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再处理掉陈秋原是不可能下得去手了。”

会议室里一片沉默,几位刑警似乎都在设身处地考虑卫明松当时的心境,或是仍为这一幕天作的巧合感到不可思议。

这就是陈秋原的“重生”之谜。这其中,她的耳坠是构成谜团的关键因素。耳坠掉落在陆冰燕的车上,陆冰燕以此明确了车祸受害人的身份——警察在寻找的失踪女人和被撞的女人戴着同一款耳坠——毫无疑问,被撞的人就是陈秋原。这一判断并没有错,但谁能想到,就在土坡下的灌木丛里,陈秋原被老天爷“调了包”,于是被沉入湖底的女人成了另一个人。

“从那之后,卫明松就把自己和陈秋原关在地下室里,直到陈秋原身体恢复。”印山城继续陈述。

在卫明松眼里,江久旭虽然是埋葬严小月的罪魁祸首,但自己的一时鲁莽和懦弱,却是酿成悲剧的根源。出于恨意,他站到了江久旭的对立面,出于悔意,他或许把陈秋原当成了严小月的替身。

“这家伙脑子有毛病……”沈重轻声骂了一句。

搜捕队赶到卫明松家里时,任谁都能看出来陈秋原没有被囚禁,因此“替身”的说法其实还有待商榷。母子两人全力救治陈秋原,大概也有赎罪的心理成分。尽管卫明松坦言,他扛起陈秋原走回家的那一刻,并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后来也萌生过杀了她然后埋在橘树林里的念头。

“十几年前,卫明松的父亲举报领导贪污受贿,母亲因此遭到领导报复,被当众侮辱,父亲找领导算账,最后意外死亡。”

“嗯,我知道那个事情。”沈重摸着下巴点点头。

“那时候卫明松还没成年,心里上接受不了,加上他这个人原本就很孤僻,所以……”印山城耸了耸了肩。

因为不被这个世界正视,所以认为无需再遵循这个世界的规则,这是偏执型人格罪犯的普遍心理特征。

“那么金丰村的案子……”

“是的,凶手就是他。”

卫明松对金丰村轿车杀人案的行凶细节供认不讳。

去年11月12日凌晨,他在岸前酒吧附近徘徊,看到严小月跟随胡金权走出酒吧,坐上黑色轿车离开。他驾驶一辆小货车,关掉车灯远远跟在后面。

之后,胡金权把轿车停在金丰村的偏僻角落,在车上对严小月实施性侵。

“性侵?”有人提出质疑。

印山城收了收下巴,表示明白他的意思。“这是卫明松自己的陈述。”

其他人开始陆续发表看法:

“半夜三更的,严小月看着车子往野树林里开,心里肯定早有准备。”

“严小月在鸾凤城那种地方工作,胡金权是她的客人,老相好,他想干什么不是明摆着嘛,既然愿意上车跟他走,后面的事情就不会是强迫的。”

“是啊,卫明松硬说成是‘性侵’,无非是想求个‘防卫过当’,好从轻量刑。”

“客观地讲,卫明松是用胡金权的领带勒死他的,他没有准备凶器,这一点对他有利。是‘蓄意杀人’还是救人导致‘防卫过当’,还真不好判断。”

“所谓‘防卫’,一定有紧急避险的必要。胡金权当时在车里,如果卫明松把他引出来,在车外杀死他,那就称不上‘防卫’了。所以要符合‘防卫’的含义,不管过不过当,搏斗必须发生在车里面,而在这种情况下,车里很可能会留下卫明松的痕迹,但实际上没有。所以他一定戴了手套和帽子。”

“一定?不不,这种逻辑是站不住脚的。有痕迹可以表明行为存在,但是反过来,没有痕迹并不能认定他做了掩盖痕迹的准备。退一步讲,就算他戴了手套和帽子,一定是准备杀人吗?那时候已经入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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