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了,任何人突然收到这么多礼物,都会很开心的,李锦绣也不能免俗,还特意挑了一些金灿灿的首饰,还有华丽的珠宝戴在身上。若是穿这么一身,再度踏上仙山,会有一种衣锦还乡的感觉。
再说了,人靠衣装马靠鞍,自己如今既然当了师尊的炉鼎,就得尽职尽责才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好勾引着师尊与他交|欢。
早死早超生,打铁要趁热。
趁着如今还未被人发现端倪,李锦绣打算一鼓作气,把师尊的寒症解了。
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心诚则灵,水滴石穿。只要他坚持不懈,夜以继日努力辛劳付出,想来不久的将来,困扰师尊多年的寒症,就能彻底摆脱了。
光是想想,李锦绣就觉得很开心,眼眶都微微有点热。
不过很快李锦绣又想到什么,下意识问:“师尊会不会觉得这样很俗气?”
“怎么会?”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徒儿愿意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江寒溯高兴还来不及呢。
“真的?”李锦绣两手交叠,问这话时显得有些拘谨。
江寒溯点点头,轻轻转动着手里的茶杯,清亮目光落至李锦绣身上时,完全就是一副打量着自己精心雕刻出的传世之宝神情,眼底甚至还透出几分骄傲。
实际上也是如此,他就是很骄傲,自己亲手把当年那个脏兮兮的,面黄肌瘦,一身破衣烂布,不被任何人看好的小乞丐,打磨成了一块华光珠玉。
哪怕这块宝玉曾经自甘堕落,误入歧途,再度跌落尘埃之中,把自己弄得满身狼藉,受人耻笑,江寒溯也不会弃之不顾。
洗一洗,重新抛光打磨一番,依旧还是美玉。
只要他肯重新回到师尊身边,师尊依旧将他捧在掌心。若是不肯,囚笼早就准备好了。
李锦绣有点开心,觉得像师尊这种视金钱如粪土一般高洁的修士,居然不厌恶自己穿金戴银,珠光宝气,定然待他有几分真心喜欢。
可他还没高兴太久,又突然敛眸,紧紧抿了一下嘴唇。
脑子里忽然就浮现出一段生前的记忆。
那是在他小时候,一个人孤零零在外流浪,经常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天一冷就更难熬了。
他没有像样的衣服,也没有像样的家和食物,寒冬腊月的,就钻进农户家堆门口的草垛子里取暖,被当地的孩子发现了,排成排对着他砸雪球,还放狗咬他。
有一回还把他咬流血了,小腿肚直接被锋利的狗牙咬穿了,特别疼。
后来拜师学艺,住在了仙山上,有了稳定的住所,也有了像样的衣服和热乎的饭菜,还是改不了怕狗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