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他们在谈论什么,他已经顾不上听了,因为就在这时,他看到那个婴儿突然转过头来,然后就那么穿过缝隙看向他,对着他露出灿烂的笑颜。
身体的疼痛和饥饿感刹那间似乎都离他远去,只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的感觉,将他温柔的包绕。
她笑起来,真好看啊。
“就叫任歆吧,希望她能给任家带来香火。”
耳边,那个厚重的男声接着说。
任歆……歆歆……
他偷偷将手伸向玻璃,印在她的小掌印上,一大一小两只手隔着玻璃重合,就像冥冥中达成了某个约定。
隔壁阿姨说,喜欢的女孩就要娶回家。
所以,歆歆,等你长大,来当我的新娘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男主5岁时就盯上女主了哈哈哈哈哈个小bt,他对女主是从执念转化为爱的,最初也只是觉得喜欢的东西,想要天真的占有而已,然而女主的身份哪里是他能接近的……
8点坐在电脑前,五个小时2000字,我已经是个废人了……爬去吃饭qaq
52、第五十二章 ...
在孩子的眼中, 人是没有那么多三六九等之分的, 除了成绩,他们更多在意的是美丑。
比如白臻, 虽然他总是没什么表情,也不讨大人们的喜欢, 但幼儿园里总有好几个女孩追着他玩,她们说这叫“酷”,并且会因为今天谁做他的新娘而争吵不休。
那天之前, 白臻是不稀罕什么新娘的, 他觉得这些女孩子长大后都会变成那个女人的样子,所以宁愿一个人。但当他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对上那双黑珍珠般的漂亮眼睛时,他突然就改变主意了。
然而,那时的白臻并不明白,他和那个小小女婴之间存在着多么深的天堑, 好在事实很快就让他明白了这个道理——当他又一次想要跑进那个地方时, 紧闭的玻璃门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天之后,不管是早上、中午、还是晚上,阻拦他的不是厚重的电子玻璃门, 就是微笑摇头将他送走的粉衣护士,直到那个女人被推进了产房,他都再没有见过她。
说不清过去了多久,总之,等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又一次跑进那条走廊时, 她已经不见了。
他的小新娘不见了,而他只知道她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