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就是表示程度的字。‘很好吃’是指非常好吃,‘挺好吃’是指一般的好吃,所以只是一般的好吃,下次我会改进,争取听到你说‘很好吃’。”郁歌一脸认真的看着仇雅罕。
“好好好,你说的对。”仇雅罕才不会跟他争论这个没意义的问题,边往嘴里扒饭边把花椒,辣椒,蒜和姜片都挑在一旁。
郁歌听到仇雅罕有些敷衍的回答,眸子里闪过一抹落寞,却被他很好的隐藏了。然后看着仇雅罕的动作,心里默默地记住了下次少放姜和蒜。
饭后,仇雅罕准备洗碗,郁歌进了厨房,望着洗碗池里一堆全是污渍的碗筷,眉头皱成了“川”字,似乎在纠结洗还是不洗。
仇雅罕看出他的为难,说道,“你出去看电视吧,我来洗。”
郁歌还是没过心里那关,转身出去了,打开电视,碰巧电视里正在放广告“不伤手的立白洗洁精。”
他探头往厨房里看了看,仇雅罕买的就是立白。
等仇雅罕洗完碗筷,又去房间里拿了护手霜在擦手,他问,“不是说立白不伤手吗?”
“嗯?”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仇雅罕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随即说:“谁说不伤手了,每次洗完碗手背都干得不行,洗衣做饭很伤手的。”
“噢。”郁歌听了,暗暗下决心,以后都不让仇雅罕洗碗了,她的手白白嫩嫩的,像青葱一样,要好好保护。
天色渐晚,两人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的看电视,他们两都不会在家讨论工作的事,因为家是休息,放松的地方。
仇雅罕瞧着郁歌也没有要走的意思,起身道,“我去洗点水果吃。”
“嗯。”
郁歌的目光追随着仇雅罕,心里也在纠结,到底是走还是再赖一会儿?
直到仇雅罕削好水果他也没有答案。
“哈密瓜,挺甜的,你尝尝。”仇雅罕用牙签插了一块给郁歌,郁歌张嘴去接,也没用手。
两人就这么“岁月静好”似的相处到很晚。
“很晚了,你休息吧,我回去了。”郁歌看看时间,终于没脸皮再赖着了。
“好。”
出门前,郁歌又说,“明早等我。”
对上仇雅罕疑惑的眼神,他又加一句,“我车在警局,我得跟你骑车。”
“噢,好,没问题,明早我叫你。”
“嗯。”郁歌勾唇一笑。
回到自己家,他顿时感觉空落落的,总觉得缺少点什么。
他也知道缺少什么。
没错,他是喜欢仇雅罕,自从两年前他们两一起破案认识后,他就被她吸引了,有时候,感情就是这么奇妙,他从小就很聪明,各方面能力都很优秀,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每一位都要么优秀,要么漂亮,可他从来对那些女孩都提不起兴趣,唯独仇雅罕,她的出现,让他体会了什么叫做想念,分开的两年,他也想过联系她,可他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自己?她对自己又是什么样的心态,如果联系她又该怎样进行下一步?如果她不喜欢自己,自己又该怎么办?
想得太多,以至于让他浪费了两年的时间。
这次,他觉得是上天把仇雅罕送到他身边的,如果再不把握机会,主动出击,他以后一定会后悔,所以,他耍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心思,循序渐进的走进仇雅罕的生活,近而走进她的心。
另一边的仇雅罕,同样在思考,她和郁歌的关系。
她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郁歌的小心思,只是他不说,她也不想去揭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