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的精灵已经爬回了床底,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廉耻,没有尊严,只值得这里的黑漆漆。
这位精灵困惑且绝望地与这份难题瞪了一会儿,然后意识到,他大概也真的会成为人类世界里“管不住下半身”的恶臭雄性们中的一员。
……要不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法师迷惑行为大赏:
小时候听到“只能让一生伴侣碰耳朵”的小精灵:为什么呀?
老太太:哪有什么为什么!哪来这么多为什么!这是传统!遵守传统!布朗宁出去罚站!
小精灵:……
于是长大后:呵,我才不信什么封建传统,不就是让她碰碰耳朵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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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兔子或猫的选项值得商议(上)
洛森·布朗宁,一只精灵。
……不管他本精再如何否认、鄙视、贬低这整个种族——他也是一只精灵。
即使很多种族特性对这只精灵压根就是空气——他没有夜视能力、魔法天赋绝伦、沉迷于金光闪闪的小钱钱、喜欢吵闹的人群、喜欢吃肉,等等等等——
但是。
从小接受的“珍惜身体部位”教育,并不是一次背弃就能彻底抛在脑后的。
小精灵最皮的时候的确有些和所有特性反着来的意思——他有过大声扬言“我将来要和几百个风格各异的小姐姐在一起,就是不理你,气死你气死你”把喜欢自己的女孩气哭的辉煌战绩——
然而,等到洛森真正长大,带着妹妹来到人类世界,开始摸爬滚打后……
他才明白,无论那些精灵是否本质上是傻逼,和人类一比——精灵们的身体起码都是干净的。
在精灵世界的底层摸爬滚打让他学会了仇恨;在人类世界的底层摸爬滚打让他学会了恶心。
在贵族圈子深处摸爬滚打后……他更是明白了,什么叫真正的“作呕”。
今天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交配,明天他们又互相换了一个新对象,还没尝到又惦记着后天的……还美其名曰“追求快乐”。
“伴侣”,就好像只是个有保质期的商品。
但商品也没什么不好,商品有标签,有数字,能给他带来金光闪闪的小钱钱。
所以,这不影响洛森尊重人类的生活方式,并精心伪装成他们之中最“有魅力”的一员,从而作为“前辈”的角色,赚到大把大把的金币(。)
这位万能的奸商画过涩图,写过黄书,作为摄影师拍过小电影,甚至还给贵族圈子里的某对男女寻找合适的“道具与场地”,偶尔“牵线搭桥”——
虽然那次生意后他胃里翻江倒海,自己爬到郊外的小树林里扶着树吐得天昏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