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斜斜一插,肩膀一塌,就混入了吵吵嚷嚷的人群中。
“前辈,出什么事了?这是我第一天来打工,有点害怕。”
被搭住肩膀的男人妆容有些妖艳,洛森搭话时注意到了他精心保养的美甲。
美甲是昂贵的手绘美甲,不是店内发放的美甲贴,这是位敬业的工作人员。
再看看妆容、服装……嗯,敬业而细腻(八卦),没跑了。
果然,前辈听到问话,还没回头就迫不及待道:“没事没事,就是外面客厅有两位客人打起来了!”
洛森:哦,小混混闹事。……等等,客人?
前辈:“特别精彩!特别激烈!一个客人曾经是我们店常驻vip,另一位则从来没离开过楼上包厢!身份高贵吧?”
两位身份高贵的客人在店里打起来了。
洛森不太相信,没有谁比他更明白贵族女巫的精明与冷漠:“前辈,是客人不满意我们店内的服务……”
前辈:“客人特别满意!她们是为了争夺一个菜鸟打起来的!据说那个菜鸟放不下面子,想借狮子大开口打消客人兴趣,可是相继被两位客人砸了好多金币,最终被客人争抢的时候不得不开口表示‘哪个更厉害就给哪个陪睡’,结果其中一位年轻客人就直接对另一位掏法杖了!”
洛森:“……”
这是什么掉智古早发展。
是我低估了这种店里会存在的纨绔子弟。
——果然,贵族女巫再怎么精明,还是比不过我家蜜糖宝宝,脾气再大只往我头上出,怒火再多只对着我烧,绝对是最聪慧的小女巫了。
然而,心里这么想,洛森嘴上却说:“前辈,愣着干什么,这种修罗场百年难遇,我们赶紧挤过去围观啊?”
前辈摆摆自己精心护养的美甲,忧愁无比地叹了口气。
“不行啊。”
他道:“刚才吧台那边又是风魔法又是火魔法,老板都不敢过去,只敢把我们赶到洗手间这边准备随时救火。我是第一次间接旁观法师打架……哎,昨天才做的新发型,沾到火星就完了。”
说罢又补了一句:“我觉得那个甩着法杖用火的客人太粗鲁了,小菜鸟还是应该选一直握着法杖防御不攻击的客人,这样才能享受温柔的初体验。”
洛森:“……”
伟大的布朗宁有点发愣。
某种意义上,挤在这里的男人们,真的是他在某领域的“前辈”们。
擅长抓取机会的布朗宁急忙抛开对纨绔子弟修罗场的兴趣,追问道:“前辈,男人难道也可能没有‘温柔的初体验’?”
前辈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有的客人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