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底,就算是连续燥热了半年的荆楚大地,气温也直溜溜地降下来,晚上需要穿件薄风衣了。
孟初算了算和导师约的时间,自知只能回家呆三四天,所以只是简短地收拾了一套换洗的衣裳,什么化妆品都没带,背着双肩包就往机场去。单从宿舍看,看不出任何异样,她的手机还放在桌上,借的书也摊开放在案头。
飞机落地天河机场,又转了绿皮火车,孟初才回到了她人生的前十四年一直生活的地方。她把这里称为“家”,但不是指某一栋老房子,而是这里所有的街道,来来回回走过的石桥,拐角的便利店,以及熟悉的早餐铺子。
她依稀记得每年清明,整个家族都得到城郊的一块墓地里去,走上一段上山的路,在固定的地方放鞭炮,给老祖宗跪下来磕头。
在北京的这些年里,她已经忘记鞭炮是什么声音了。
她往墓园里走,发觉每一方陵墓都只占了很小的地界,前后只不过才几平,然而却拥挤地在眼前延伸开去,气势称得上肃穆恢宏。有零星的几个人从她身旁走过,隔不远,冒出升腾的黑烟,还有没烧透的纸钱被风旋起,又在风中被火倾染成灰。又过了一会儿,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在耳边乱响,让孟初直接退回了墓园的入口。
孟初找不到孟启明的墓,也忘记了要给他买纸钱,或许还要买些别的什么,她不知道。她只是过来看看,看看她孟初的名字有没有被刻在墓碑上面。真的来了,她才发觉那都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
入园时守门人递给她三支香,她在原路返回时才发现入口处有一个长方的香炉,旁边的铁器里燃着火。
她把那三根香点燃,拜也没拜,只是望了望远方山顶的佛塔,顿首,把香插在了堆积的香灰里。
她歇了一天,本打算是歇两天,却在第二天出门过早时碰上了戴着初中校徽,提着印有初中校名的袋子,坐着吃面的校友。那人主动问她,是不是也是回来参加校庆的。
她说是,那人就建议她晚些再去,去得早了,像他,庆典还没开始,没什么逛头。
孟初绕到街上,买了条秋天穿的红裙,换下了丹宁衬衫和阔腿裤,就往正在校庆的初中里去。
老实说,她对这所只呆了半年的初中没什么感情,只是在这里的那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完全是连带着的,这里也成了记忆深刻的一部分。
庆典开在操场上,她和沈清越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被他感动为他心动,第一次趁课间和他打雪仗,都在这里。主持人的声音尖利,明明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却非要装出中年女主持的腔调来。孟初听着笑着,仿佛看见了那个渴求着成年,自命不凡的影子。
她的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转过身来,眼前的人一笑脸上就飘着两朵红云,有点局促,但又像是已经鼓足了勇气。他的脸孟初看着很熟悉,但始终对不上号,直到他自我介绍,说和她是校友,和她一级的,李俊竹。
她记得这个人。说实话,他真的算她生命里的一个bug。
孟初自认有点小聪明,一般人往她面前一站,她就能把人看的清清明明,然后掩饰住不屑,走个过场。但是李俊竹真的,他的行为让孟初在脑海里复盘过许多次,去想为什么他会和不喜欢的女生初恋,为什么他要,哭?她很愿意去想人性里那些复杂多面的东西,以此来明确自己的判断。
一直以来百思不得其解的对象突然出现在眼前,孟初眨了眨眼,和他双双立在人来人往的操场,聊起天来。
噢,原来他没有考研,而是回家考了公务员。
噢,他已经结婚了,和一个本就认识的大学同学。
他说他的人生好像是按下了快进键,现在他快当爸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