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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此,他便消失在了思过崖的深渊之中。

第137章 第十一枝红莲(三)

一个普通人想要成圣非常难,即便一生都在做好事,可只要犯了一次错,便会立刻被剥夺所有荣光,想要变好,总要经历许多,可堕落只需要一瞬间。

从来没有人知道思过崖底下是什么样子,就像是曾经的无过,无论他怎么做,永远都有人厌恶他、排斥他,他想息事宁人,他想安静生活,但所得到的都会被破坏,所拥有的都会被掠夺,他无能弱小,会被嘲笑欺凌,他拼命想要变强,便是其心必异,要小心提防。

修仙界虽大,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

外门弟子有什么好嫉妒他的呢?天剑宗留他,一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收留了这样一位半人半魔的怪物,天剑宗是多么大仁大义的名门正派呀!二则是为了不让他危害人间――哪怕他这么弱小,可只要他身体里有一半魔族的血液,那么他就是全部修士的敌人。

思过崖底下是一片深渊,谢隐终究选择了和无过相同的一条路。

这具身体是没有办法修炼的,体内的魔族血脉只能接受黑暗,而萦绕在心头的仇恨与不甘,会缔造出更强大的力量,堕入黑暗的谢隐同样感受到了无过曾经受到的痛苦――他在那样的痛苦中,除了无薇,没有想起任何美好与光明,而即便是无薇给予的温暖,也太微不足道,和他受到的伤害与痛苦比起来,无疑是杯水车薪。

最终,他放弃了那点渴望,选择了黑暗。

如果早在几个世界之前,谢隐刚刚自混沌中醒来时,他也会欣然接受这份黑暗,人世间本来便有光明亦有黑暗,相辅相成,相依相生,没有记忆的他只牢牢地告诫自己,不要去做好人,更不要劝别人去做好人,因为好人只会给自己带来痛苦。

“欲望”。

人生来便有“欲望”,而能够克制“欲望”,不让欲望控制自己,这才是生而为人的可贵之处。

黑暗之中盛开无数业火红莲,灼烧着无过的身体,已被穿透的琵琶骨还有被挑断的腿筋渐渐消失,整具身体也慢慢龟裂开来,就像是脱壳一般,从中诞生出一个崭新的人来。

那是谢隐自己的身体。

在这之前,他是没有自己的身体的,哪怕在某些世界,所使用的皮囊会向本体无限靠近,但归根究底不是他自己的。

无边无际的痛苦之中,他获得了新生。

思过崖下的深渊竟是直通魔域的一个入口,当谢隐自黑暗与业火红莲中睁开眼睛,他感觉到之前勉强吞噬却没有完全吸收的“欲望”已经彻底成为了自己灵魂的一部分,千锤百炼出真金,甚至于他还想起了一些生前的事。

就像被穿过琵琶骨、挑断脚筋一样,新生的这具身体,四肢处偶尔会传来可怕的疼痛,以至于谢隐眼前隐隐浮现出一幅画面――那是他被分尸的模样,有人取走了他的躯干,有人挖走了他的骨头,还有人想将他的灵魂镇压在地狱之下。

他们畏惧他,却又贪婪于能从他身上获取的力量。

谢隐揉了揉太阳穴,重获新生的他赤着脚,身上仍然是那件属于无过的破衣袍,走动间隐约露出不少皮肤,随着他步出深渊,踏足魔域,从他头上缓缓长出两只角,一只完好无所,另一只却有明显的被掰断的痕迹。

是天剑宗的人留给他的耻辱。

魔域没有太阳,也没有白天与黑夜,只有无边无际的灰色天空,以及阴沉沉的氛围,大地上到处都是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正在斗殴互吃的魔族,也有一些森森白骨,应当是属于人类的,被抓进魔域的人类很快就会死亡,因为魔域内没有可供人类呼吸的氧气,就连修士进入魔域,都得携带龟息丸,否则同样活不过半柱香。

谢隐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跟长得奇形怪状的魔族比起来,只有头上的一双角能证明他是魔族,除此之外,他看起来跟人类没有区别,最重要的是,他一看就很好吃!

很快便有几只魔族盯上了谢隐,魔族可没有法律,也没有道德,自私的活着、吃饱喝足,这就是每个魔族毕生最大的心愿,要是能寿终正寝那就更好了。

他们常常喜欢玩残酷的游戏,可惜人类在魔域无法生存,所以狩猎场只能摆在外头,当然也有聪明的魔族学习人类豢养家畜的做法豢养人类,把里头的人喂养的痴肥,但可惜的是,养殖场总是开得不久,修仙界那些人烦得很,有事没事便来找他们的麻烦。

只是想吃个人而已,修士们不用吃饭可以辟谷,他们魔族又不用!

魔族可是吃得越多就越强啊!新鲜的血肉能给予他们最大的力量,尤其是跟人类修士交战时,抓住一条上臂上嘴就啃,人类修士的肉富含更多的能量,可比普通人好吃多了,就是不好抓。

而魔族又不是能够和平共处彼此合作的种族,他们内斗严重,有时为了一口人肉都能大打出手互相残杀,这一点跟人类比起来就差远了。

“嘻嘻,你看那个小子,他看起来就很好吃。”

“好想咬他一口呀,他脸皮的肉一定又嫩又滑,吸溜,我最喜欢吃脑子了,嫩滴很!”

“我喜欢吃大腿肉!一口咬下去,鲜血是热的,肉是香的,太满足了!”

“我!我喜欢啃人屁股!那里的肉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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