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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厨出来,安均去冷饮店看了看,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才是上午,冷饮店里就坐了两桌人,这是要火啊,看来玲子和胖丫儿是没机会去上学了。
现在店里盛冷饮的器具都是平时人们吃饭用的大碗,每个碗里会配个瓷勺,一些讲究的人会用勺子舀着吃,不讲究的便会直接抱着碗喝。
看着在人们面前摆着的大瓷碗,安均感觉有些别扭,也许她该置办些好看点儿的碗,像新上的橙汁最好是用琉璃杯,这样才能突出橙汁的特点。
还有酸奶,这么贵的东西,最好放在精致的小瓷碗里,放在家常碗里实在是不太搭。
在前边儿看了看,她又去厨房瞅了下,见案桌上摆的有剥了皮的橙子,她拿起一个啃了起来,顺便问了句,“橙汁卖的怎么样?”
欢儿道,“还能凑合。”
“酸奶呢?”
“比以前好了些,听玲子说有不少回头。”
不错,不错,看来火是必须的。
安均看了些厨房的存货,依现在情况,等个五六天还得去趟卞城,想着来回路上太麻烦,她有些怵头,要不就在县里进货算了,总归也贵不了多少。
杯子的事,在她见了荣玉后,她和荣玉说了一下,荣少爷每天没啥事,除了找茬就是闲逛,反正逛哪儿都是逛,不如就去逛逛杯子吧。
荣玉问她,“你想要多少琉璃杯?”
想着店里的火爆程度,安均回道,“怎么也得备上几十个吧,你觉得呢?”
“你想好了就成,我不管这些。”
“……”
荣玉带着任务出去逛街了,他是个喜欢讲排场的人,别看跟安均出门他很低调,自己出去可是讲究的很,竟然带着三个小厮还有俩丫鬟。
一个丫鬟手里拿着貂皮披风。只要他一喊冷,就会立马把他裹个严严实实,绝不让他透一点儿风,另一个丫鬟手里拿的是茶壶。只要他一抬手指,就会赶紧把茶壶给他递过去,让他吸上两口。
那仨小厮不用说了,都是提东西的。
安均趴在柜台的桌子上发呆,自从她到了食铺当管事。x好像很喜欢这个动作,她突然感觉自己不是来干活儿的,而是来混银子的……
她一天天的就是给人结下账,再记个账本,真的值一两银子的工钱吗?
不过掌柜老头既然肯用她,应该是值得吧,别管怎么说会算账也算一门本事,这可不是什么人都会的。
想起这个,她把李子叫了来,“我说你最近回家练字没?记账不只是格式要对。字迹清晰也是很重要的。”
李子有些惭愧,“姑娘,不是我不想好好写字,有点儿练不出来。”
“实在写不好,就去临摹!”一手蝎子爬的字,让她怎么放心把食铺交出去!
“行,我听姑娘的。”
其实安均的字也不怎么好看,当然也不难看,主要是草书的气息太重,显得有些乱。但别管怎么说,只要她写的慢一些,看清还是没问题的。
而李子的字则是,除非使劲的瞅。还得加上推测,不然很难看的明白,都说字如其人,他正好相反。
因为今天的天气比较好,在教育了一番李子后,安均在门口站了会儿。好长时间没晒太阳,她需要补充些阳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