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原来是窗外的阳光洒进来了。
上辈子,程念还没来得及培养自信,尚在发育期的迷惑不安中,就被陈胜瑾摘了下来,踩碎她的脊梁,碾进泥里。
自尊这东西听上去卖钱一文不值,却是承载着整个人直立行走的重要存在。
就像修仙问道的人心中的道。
只不过,这辈子的程念,显然也跟青春活力扯不上关系。
暗中观察的人多了,目光变得露骨,以为她不会发现。
其实程念早就察觉到了。
一群小屁孩,盯着她看,倒不碍事,只是挺好笑的。
正观察得入神,程念冷不防的抬起头来,迎着众人的注视,弯眉勾唇,愣是用一张秀美温柔的脸庞笑出了嘲讽感。
哈?你们也配看老子?
被这双带电的眼一瞥,彷佛被抓现行一样,众人下意识的低头装作无事发生,片刻反应过来,十分疑惑——干吗怕她?一个没爹没妈的孤女,刚才还得罪了陈家大小姐,有什么好怕的,没人会保护她,应该是整日得看着特权阶级眼色,夹起尾巴做人的卑微存在。
她凭什么嚣张?
众人心中不忿,想不明白,但绝大部份都不敢再盯着她看了。
原因其实简单。
人和妖没有生殖隔离,像神鬼志异上的狐女与书生,千百年前妖类盛行的时候这种时候不罕见。光是人类就说五百年前是一家,而即使是末法时代的今日,人类或多或少身上都流传着不同种族妖类的血。
和蜘蛛、蛇、巨物、蟑螂、兔子、狗……等等物件相比,人类已经站在食物链金子塔顶的今日,在不危及xing命的情况下,依然会有人恐惧这些生物,很多时候就是深藏在血脉之中的妖本能作崇。即使自己没在这些生物上吃过苦,老祖宗血的教训依然会提醒每一位子孙后代,希望他们避开危险。
在梅发村吃饱喝足的程念,如今妖气比刚活到程念身上时更盛。
当她不加以掩饰,就足以让身上哪怕只有0.000001%妖血的人类感到惧怕,不敢直视。
……
…
这场闹剧传到陈胜瑾耳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