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直直的看了古今几秒,看的她有些不好意思的时候,才收回了视线,“先送你回单位,我还得去交管所一趟提车,等你下班……一起吃饭?”
他似乎也想不到别的感谢方式。
古今刚想答应,想起来今天是阿花搬家的日子,她可爱的室友终于决定在今天搬去和男朋友一起住了,两人约好了晚上一起吃大餐的,所以只好遗憾的表示:“晚上约了人,下次吧。”
“你倒是不客气,直接预订了下次?”
“哎?”古今挠了挠头,“那,那不方便就不吃了。”
“吃,怎么能不吃,不过我明天又要出差,年底了挺多事的,等我回来了带你去吃大餐。”他想起之前古今在路边的抱怨,笑着补充,“那种有很多好吃的肉肉的。”
古今听他跟哄小孩似的说什么“很多肉”的大餐,有些乐,乐完了想起来,“你昨天不是说要在家休息的么?怎么一大早又跑出来了?”
“哦对,你不说我都忘了。”范思哲突然想起来,“顾临家的狗粮没了,他上班去了,叫我出来买狗粮,他们家狗一早上挠了十几次门外加嗷嗷叫唤了。”
“噗。”古今笑,“那你出来这么久了,他家狗得饿晕了吧。”
“饿死它得了。”范思哲不怎么高兴的嘟囔,忽然伸手在古今面前,“你口红借我用下。”
“哎?”古今从包里拿出来放到范思哲手上,“怎么了?”
“按手印用。”
“哦。”古今想着他又是派出所又是车管所的跑,大概会有需要吧,反正她那个口红也不打算再用了。
只是回到了电视台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就算真是按手印,人家也应该有印泥的吧?为啥还自带口红啊?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三遍,发现这章里面能吃的只有雪和口红了。
鉴于你们馋到一定境界了,我觉得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两样都别尝试=-=
第7章 热红酒和烤猪肘
7
范思哲出差了一个多月,就在古今都快忘了那顿“很多肉”的大餐时,在一个飘雪的早晨接到了他的电话。
“出来吃早茶?”范思哲似乎是刚睡醒,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慵懒。
古今贴着手机的耳朵悄悄的红了下,看了看来回走动的同事们,小跑着去茶水厅说话,“我在上班呢。”
“上班?”范思哲纳闷的移开手机看了看时间,以为是自己过迷糊了,看清了才问:“周六还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