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实告诉我,你还是有一点点喜欢他的吧?”
她怎么可能对那种人动心,她又不是买不起口红,她只是单纯的想要赞赏这个“问题老男人”的道歉方式罢了。她连考都没考虑,便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
“我眼睛不瞎,没感觉就是没感觉,做什么我都没感觉。”
简瑶可不是一个迟钝的人,因为她有过一次心动的经历,她想起第一次见到暗恋对象安岚的样子,那个人在林荫道上捡起了她掉落一地的书籍,那是一个温暖的春天,明媚的朝阳摇挂头顶,仿佛时间都在这一刻停了下来,他一眼便看上了那张笑起来很温柔的脸。
安岚那时候还弯着腰,柔声细语的问她:
“你没摔疼吧?”
如今简瑶再回忆起来,还是会觉得人生中能遇到这样温暖的事很荣幸,虽然有缘无分,却也能留下很美好的第一印象,她握住了晴雪的手,仿佛在展望美好的未来:
“重点他学习超级好,而且他高中也是理科状元,这种大学霸,难道不应该作为人生目标吗?”
简瑶自小就对学习好的男生没什么抵抗力,尤其对方的颜值还很戳她的心窝子。这是何等美好的回忆啊。她想的入神,直到被晴雪往背上拍了一下:
“你一个天才美少女学霸难道不是应该喜欢学渣吗?书上都那么写的!”
“那种书上的东西怎么能信呢。”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的童话,事实上优秀的人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这是恒古不变的定律。
她收回心里那些花花肠子,从晴雪的手中接过洛阳铲,继续低着头挖土,可还没挖两下,探方上面就突然冒出个一个熟悉的声音:
“简瑶,上来吃饭了。”
今天不再是工地里的厨娘张姐扯着大嗓门喊她们开饭了,换成了黎言寻。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发现那家伙竟然不敢把目光直视进满是白骨的探方里,她起了坏心眼,扯着嗓子和他说话:
“黎言寻,帮我拿一下铲子。”
那个人在探方边愣了愣,眼睛没看到她所在的坑,却还是伸了一只手下去,简瑶故意拍了一下他的手:
“你手上沾的是什么鬼东西,好恶心!”
他当真以为自己手上还沾着东西,低头一看,正对上探方下那两具仿佛拥抱在一起的人骨,探方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般可怕,扫干净的人骨头像是实验室里的标本,他们的每个部位都被详细贴上标签,分类整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
简瑶看他盯着探方口打量,上来时往他耳朵边打了个响指,小声说了一句:
“走咯,吃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