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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第三次结婚的前一晚告诉我一个道理:可以永远相信爱情,但不可以相信爱情能到永远。

我觉得她说的挺对的,我自己也是那么想的,从几岁开始决定的我不记得了,总之我早就将自己的人生想好了。

不打算结婚,未来也不会有孩子,等老了钱花不出去了,就捐给福利院,或者给林家,不过应该不会等老了再给,我不打算活太久,活到45岁就行,我这人心眼太小,没办法接受自己又老又丑,还一身病痛遭受折磨,索性就在即将老去的时候,结束自己孤独快活的一生。

途中遭遇的人和事不过是人生过客,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各奔东西,我会珍惜现在的一切,同时也清醒的提醒自己不可以沉迷于此。

但这一切,都被一个叫叶景城的混蛋打乱了。

他特别坏,每次我都恨不得要打死他,但他会飞两个小时来我的城市给我过生日,为我做蛋糕,为我学做饭,包容我的一切,帮我出气报仇,如何何时都会站在我身边,会温柔的亲吻我,看我的时候总是眼眸发亮。

虽然一直在自我否认,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喜欢上这个混蛋了。

可是我不仅心眼小我还很胆小,害怕的事情碰都不敢碰,不和喜欢我的人谈恋爱不只是怕分手后纠缠不清,是不想看到一个曾经看到我就满心欢喜的人不知道哪天眼神就变得冷漠厌恶,没想过未来平添希望就不会在意外来临的那天太过痛苦绝望,更不想看到我在那一天像天底下大多失恋者一样吃不下饭,变得憔悴不堪。

但这个混蛋真的特别坏,我自私的不想他跟别的女人结婚,跟他分开后的每一天我都很痛苦,我甚至什么都不想想了,管它什么未来怎么样,我现在就想跟他在一起,说着未来永永远远不分开的情话,先爱上个死去活来再说。

我相信如果我连跟他都走不下去,那我注定是要孤独终老的,所以叶景城,为了不让我孤独终老,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跟你走下去,我愿意跟你一起探索我们的未来,构建一个属于我和你的家。

混蛋,从现在开始,我要认认真真跟你谈恋爱了,奔着结婚的那种。

*

林伊在楼下等了将近十五分钟都没看到人,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到什么,手脚并用的跑回去。

楼梯踩的噔噔响,她气喘呼呼的跑到房间门口。

一抬眼就看见叶景城视线从手里的纸上抬起来,眼里的所有情绪都没收掉,不敢相信的、欣喜的、激动的、心疼的...最后汇聚成深邃的黑洞,深深的看着她。

林伊整个人彷佛要烧起来,尴尬得要找地洞钻进去,捂着自己的眼睛一边叫一边跑出去:“啊啊啊,你怎么现在就看了!”

叶景城跑出去追上她,两人站在楼梯口,他环着她的背将人紧贴胸口,下巴贴在她的耳边也不说话,就那么抱着她。

那颗心跳的比她的还要快还要热烈,像是随时能蹦出来。

林伊脸颊发烫,呼吸难耐,摸了摸同样烫热的耳朵,“不是,你看就算了,好歹说句话,不然我特别尴尬。”

叶景城将人转过来,炙热发烫的眼睛牢牢锁住她。

林伊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脸颊烫的更厉害,视线落在他卫衣上的字母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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