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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终于,也让戈樾琇碰到一回好运气了。
脚踩进围栏门,那一脚意味着三百多英里没白跑,很快,她就可以见到宋猷烈了。
白人男子把戈樾琇带到一栋独立式两层建筑楼房前,告诉她在没和宋先生取得任何联系之前,他不能贸然把她带到房子里。
白人男子离开前,戈樾琇一再叮嘱他不要把她出现的事情告诉宋猷烈,因为……挠了挠头发,羞羞答答说出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看了她一眼,白人男子离开了。
戈樾琇猜,白人男子看她的那一眼也许是:就你现在这样?
是啊,就她现在这样?
她也想千娇百媚出现在他面前,最起码,不能头发几天没洗臭烘烘出现。
不过……假如……假如宋猷烈把她轰走的话,臭烘烘被轰走比千娇百媚被轰走应该少丢脸一些。
说什么要给他一个惊喜,无非是因为心底里的怯弱,怕还没见着就被强行带走。
戈樾琇是一支大烂队。
见一眼也好,能再见上一眼也是好的。
眼睛落在那张脸上,要用很深很深的意念去看。
靠在一颗棕榈树上,此时,戈樾琇已是累极。
从这个方位视野很好,白色欧式建筑和数十株棕榈倒映在椭圆形的游泳池水面上,游泳池正对面是拱形门,很快,宋猷烈会穿过那道门来到她面前。
眼睛牢牢锁定那道门,终于,在宛如海市蜃楼的场景里头,那抹熟悉的身影跃上了她的眼线。
明明是望眼yu穿,但却在触及时垂下头。
垂着头,眼睛死死盯着地上的草尖,耳朵倾听着,踩在鹅卵石小径上的脚步。
鹅卵石小径就通往那栋楼门口。
小径和她的距离也不过举手之间。
脚步声一如既往,像没有靠在棕榈树正垂着头的女人一样。
不奢望他上去一把她抱在怀里,如果脚步声混乱一点点,或者是慢一点点又或者是快一点点都是好的,因为……
因为戈樾琇来找宋猷烈了。
宋猷烈的脚步声无波无澜。
说不定……说不定他没看到她。
埋首于胸前,依然不敢看他,就轻轻咳了一声,临近午夜,再加上远离市区,周遭安静得很,她的那一声轻咳不传入他耳朵里都难。
可是呢,他的脚步声没被那声轻咳所干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