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锦笑了笑,“没事,以前在乡里时,也是常常做的。”
在许家村的那些年中,比这更苦更累的活,做的多了。
就算经历那一切的都是原主,但深刻的记忆都留在织锦的脑海中。
何况,她本身也不是娇气的主。不过冬天里洗洗菜,还是能够接受的。
常亭溪见她无所谓的样子,只专心致志低头洗菜,一缕秀发落在耳边,侧脸清丽动人。
心中突然升起一抹心疼。
和明安交好之后,在常亭溪的故意引导下,偶尔也会听明安谈起一家四口在许家村的艰苦日子。
后来通过织锦的努力,才得以到城里生活,有了现在富足的景象。
常亭溪初闻时,内心很是震动。
其中的艰辛,只从只言片语中就能窥探到。
常亭溪出身常家,从小生活优渥,虽是男孩子,但是说一句千娇万宠的长大也不为过,除了读书,就没吃过其他的苦了。
他很难想象织锦一个弱小女子,竟能凭自己一步步走到现在,撑起一个家,让常亭溪都觉得惭愧。
如果一开始是折服于织锦的文采,那么现在,他就是被织锦的坚韧深深吸引。
面前的女子,似乎是一个埋藏着的巨大宝藏,每多一分接触,就多一些惊喜。
“常公子?”见常亭溪愣神,织锦有些疑惑。
“嗯。”常亭溪低头洗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我也随父亲去过田里。”常亭溪道:“第一次去庄子上,看庄户种菜时,连韭菜和蒜苗都分不清。”
说起小时候的糗事,常亭溪也笑了起来。
“第一次去分不清也正常。”织锦笑道:“不过一般人是把小麦和韭菜弄错,韭菜和蒜苗的倒是少。”
“嗯,那时都不认识,只觉得长的都很像。”常亭溪的声音温和。
“现在能分清楚就行了,许多人现在都分不清呢。”织锦安慰道:“常公子已经很难得了。”
常亭溪摇头,“比不过许姑娘。”
两人态度自然的聊着天,偶尔商业互夸一下,气氛很是和乐。
宁怀奕骑马带着一对士兵巡逻,看到这副其乐融融的场景,不由停了下来,眼睛眯了起来,一脸的沉思。
“世子爷?”作为贴身小厮的听酒,这几天也苦逼的跟着宁怀奕到处巡逻,见状忙上前小声询问。
“那个常亭溪,最近常在许姑娘面前晃悠呀。”宁怀奕摸着下巴道。
这情况他都看见好几次了,第一次还没什么,第二次就上了心,第三次就让听酒把常亭溪的身份巴拉了出来。
听到这个眉清目秀的小白脸就是有意向织锦提亲的那个常家常亭溪,宁怀奕立刻就警觉了起来。